关于同意四川外语学院等18所高等院校2012年设置或调整成人高等教育本专科专业备案的批复
有关高校:你们关于2012年设置或调整成人高等教育本专科专业的请示收悉。
通过专家组评议,经我委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置或调整的成人高等教育本专科专业
(一)同意四川外语学院等6所学校设置或调整英语(国际酒店管理)专业等22个本科专业点。专业名称、代码、层次、学习形式、最短学习年限见附件1。
(二)同意重庆电讯职业学院等16所学校设置或调整建筑经济管理专业等48个专科专业点。专业名称、代码、层次、学习形式、最短学习年限见附件2。
二、相关要求
(一)必须严格按照我委批复的专业名称、代码、层次、学习形式和最短学习年限对外宣传、招生和管理。
(二)希望你们严格按照培养目标和培养计划认真组织教学,确保教育教学质量。
(三)在办好已有专业的同时,着力抓好新专业的建设,我委将组织专家进行检查验收。
(四)未经我委同意设置或调整的专业,不得招生。
(五)此次经我委同意设置或调整的专业,招生指标不能投放在未经我委向社会公布合格的成人高等教育函授站(点)。
此复
附件:
1.2012年重庆市高等学校设置或调整成人高等教育本科专业目录
2.2012年重庆市高等学校设置或调整成人高等教育专科专业目录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二○一二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