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的通知》(豫人社〔2015〕5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工作实际,河南工业和信息化职业学院(河南工程技术学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1名,制定本招聘方案。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1.招聘单位:河南工业和信息化职业学院(河南工程技术学校)
2.招聘岗位及人数:工作人员11名(均为教师)。岗位具体要求详见《河南工业和信息化职业学院(河南工程技术学校)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
二、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南工业和信息化职业学院(河南工程技术学校)是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主管、省教育厅负责教学管理工作的一所公办全日制专科层次普通高等院校。学院创建于1975年,现开设电子商务、物流管理、会计电算化、会计统计与核算、动漫设计与制作、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矿山机电、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工程监理、商务英语等33个专业及方向,围绕工业和信息化正在建设资源环境与安全、装备制造、土木建筑、电子信息、财经商贸等五大专业群。近年来,学院相继获得河南省文明单位、河南省文明标兵学校、河南省示范性职业学校、河南省职业指导与就业服务先进单位,全省学校行风建设先进单位、河南省职业教育攻坚工作先进单位、全国煤炭教育先进单位、全国煤炭系统文明单位、河南省煤炭系统职业教育先进集体、焦作市五好基层党组织等荣誉称号。2014年学校被评为河南省职业教育特色院校建设单位。
三、招聘工作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严格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的指导下进行。学院成立以党委书记、院长为组长,副院长、纪委书记为副组长,人事处、组织部、教务处、督察办公室(纪检监察室)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人事处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协调工作。
四、招聘范围及对象
1.应聘人员的学历应为国家统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2.应聘人员年龄在27岁及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30岁及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0岁及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招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者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其他基本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条件(详见《河南工业和信息化职业学院(河南工程技术学校)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单位辞退的;
5.五年之内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
6.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五)考察与政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与政审,考察与政审采取查阅档案资料为主、走访调查为辅的形式进行,考察的主要内容为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聘岗位资格条件等。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
(六)拟聘用人员公示
考察与政审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河南工业和信息化职业学院(河南工程技术学校)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其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纪律与监督
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人事教育处和纪检组负责全程监督公开招聘全过程,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处理。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咨询电话:0391-8767016(河南工业和信息化职业学院(河南工程技术学校)人事处)
监督电话:0371-69690394(河南省人社厅事业单位管理处)
0371-65509818(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监察室)
0371-65509832(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人事教育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