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区决定公开选调公务员35名。为确保本次选调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
选调对象为机关单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具有公务员身份、年龄35周岁以下的人员(报考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101职位者,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
35周岁以下即1981年6月5日及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即1976年6月5日及以后出生。
选调职位详见《清远市清新区2017年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二、选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有公务员身份;
(四)在公务员岗位工作二年以上,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
(五)具备选调职位要求的专业及选调条件(详见附件1);
(六)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选调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选调:
1.受处分期间或者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职位查询。
本次公开选调的具体报考职位及资格条件,请在清远市清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qxrs.gdqx.gov.cn/)
《2017年清远市清新区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上查询。
(二)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1. 报名时间:2017年6月21日至23日,每天上午8:45—11:50;下午14:45—17:45。
2.报名地点: 清远市清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清新区人社局)公务员管理股(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玄真路10号204室)。
3.报名要求。
报名时须提交《2017年清远市清新区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附件2,请先行在网上下载并双面打印)、公务员登记表及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两种复印件都须由当地组织或人社部门加具“与原件相符”意见并盖章)、现工作单位及当地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本人近期小一寸彩照3张(同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及学历证书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A4纸),本人户籍所在地镇(街道办)计生部门出具的计生证明原件。
报考人员原则上按《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7版)》(附件3)进行报考及填写“专业”栏,所学专业应符合选调职位的专业要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该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报考《清远市清新区2017年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中“其他条件”要求工作经历的职位,须提交相关职位工作经历有效证明,毕业前的实习不算作工作经验。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日期为2017年9月。
通过报名后即时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命题及评卷委托有关机构承办。
时间:2017年7月11日上午9:30—11:30(星期二)。
报考区审计局职位(代码111)者,还须在当天下午进行审计专业科目加试。
笔试地点:清远市清新区何黄玉湘中学(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清和大道67号)。
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将在清新区人社局网站(http//qxrs.gdqx.gov.cn/)上公布。
2.面试。
每一职位面试人选由报考者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选调职位数与面试人数按1:3的比例计算,不足1:3比例的则按实际人数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参加面试人员须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
3.综合成绩计算。
报考区审计局职位(代码111)者,综合成绩=笔试成绩×25%+审计专业科目加试成绩×25%+面试成绩×50%;
报考其他职位者,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面试成绩合格线均为60分。
若同一职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四)体检。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在指定的时间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工作按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由清新区人社局组织实施。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当天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最终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须于接到电话通知后按我局安排(2个工作日内)进行,逾期视作放弃。如出现缺额,将根据实际需要按该职位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
(五)公示。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考察等情况确定拟选调人选后,在清新区人社局网公示7天。
公示期间,如对拟选调人员有异议,须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向我局提出,并写明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匿名信函不予受理。
(六)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即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在办理拟选调人员的调动手续过程中,当地组织或人社部门不同意办理调出手续的、或本人自愿放弃办理调出手续的、以及档案审核不合要求的,可根据实际需要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
四、纪律与监督。
对违反公开选调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选调资格。在选调过程中有不诚信行为者,3年内不接受其参加我区的选调。
五、其他。
(一)选调工作的各环节情况如笔试成绩、面试人选名单、面试的时间地点、体检安排等将在清新区人社局门户网站上公布,我局不再另行通知(需要依次递补人选时才会用电话通知)。考生应在网上查阅或与清新区人社局联系,以便及时了解选调工作的进展情况。
(二)报考者参加笔试、面试、体检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入场。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或体检。
(三)本次公开选调公务员不收取报名费,体检费由考生自付。
(四)报考者进入选调名单后,无论何时因何种原因在原单位提拔的,一律按所报的职位级别办理调动手续。如不接受此要求的,视为放弃选调资格。
(五)区外选调人员从到清新区上班之日起,5年内不得调离清新区。
报考区城市综合管理局职位(代码116)者,需在该局服务至少五年。
为保证本区乡镇公务员队伍的相对稳定,本次选调考试,每个镇原则上最多只能被录取2人。做法是,在该镇所有参加选调考试人员中,按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选调前2名。
(七)报考人员原则上由本人现场报名。如本人确实无法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代报;委托他人代报的,被委托人必须带上委托人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上书写的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前来报名。
(八)若报名时无法提交现工作单位及当地人社局同意报考证明,可延迟至领取《面试通知书》时提交;无法提交现工作单位及当地人社局同意报考证明者,不予发放《面试通知书》。
以上公告由清新区人社局公务员管理股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63--5826200。
清远市清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6月2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