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17年 6月12日9:00-6月14日12:00
照片审核:2017年6月15日12:00前
网上缴费:2017年6月16日上午12:00前
准考证打印:2017年6月23日前
笔试时间:6月24日(星期六)
报名程序:
本次考试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不设现场报名,并实行诚信报考制度。
报考前,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岗位资格条件、诚信承诺书(附件3)和报名须知(附件4),慎重选报符合本人条件的岗位。
1. 承诺诚信报考。报考时,报考人员应如实准确填报各项报名信息,招聘机关对网上填报信息不进行资格审查,面试前再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如因不符合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资格,5年内不得再次报考重庆市璧山区机关事业单位,并按国家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2. 提交报考申请。
报考人员在2017年 6月12日9:00至6月14日12:00期间进入报名系统(http://124.128.152.243/wb_cqbishanqurs/webregister/index.aspx),提交报考申请。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用第二代身份证号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名时,请仔细阅读诚信报考承诺书,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并上传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准确记住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名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关键字)。
3.照片审核。本次网上报名只审核考生上传的电子照片是否符合报考要求,照片审核通过即视为报名通过。若电子照片不符合报考要求而未能审核通过,视为报名不通过。因电子照片审核未通过的,可在2017年6月15日12:00前进行修改,重新等待审核。报考人员在填报报名信息后的1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报名通过,审核通过后不能再修改任何报考信息。
4.网上缴费。报考人员报名通过后,须在2017年6月16日上午12:00前进行网上缴费(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两科合计100元),确认参考。网络报名通过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的操作步骤进行。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户家庭的报考人员,可减免考试考务费。在报名确认缴费时,上述城镇家庭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贫困户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县级及以上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在报名通过后于2017年6月16日前的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下同)到区教委组织人事科(璧泉街道双星大道369号,区公共服务中心二号楼4楼412室,下同)申请办理免缴考务费手续。也可先进行网上缴费,在2017年6月23日前的工作日凭上述证明材料到区教委组织人事科办理退费手续。逾期未办理者,不再减免考试考务费。
5.打印报名信息表。网上报名通过并缴费完成的人员于2017年6月23日前下载打印报名信息表并妥善保存,以备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6.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通过并缴纳了报名考务费的人员,于2017年6月21日9:00- 6月24日9:0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试地点参加考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