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规定,经我县编委会批准用编和市人社局批准招聘,决定通过“双向选择”从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中公开招聘县城区高(完)中、职校教师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博白县中学4名、博白县王力中学7名、博白县第三高级中学5名、博白县实验中学9名、博白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5名。(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2017年全日制一本院校师范类应届(含2016年未就业的毕业生)毕业生(紧缺学科放宽到2017年广西师范学院全日制二本师范类应届优秀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
2.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人民教师职责,遵守学校纪律;
4.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5.愿意在博白县任教5年以上;
6.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语文教师要求二级甲等以上)。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尚未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的,可先行报名参加应聘,但在2017年7月底前必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按不符合条件取消聘用资格处理。
四、招聘地点、时间
1.招聘地点:广西师范学院明秀校区(明秀东路175号)文星楼315。
2.招聘时间:2017年6月13日至16日。
五、招聘程序
1.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6月13日9:30—15:00。
(2)报名地点:广西师范学院明秀校区(明秀东路175号)文星楼315。
(3)需填写的表格:应聘者填写《2017年博白县双选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
(4)需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或学生证、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习成绩表、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等级证书、个人所获得的各种证书的原件(验证后收复印件、退回原件),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2寸彩照两张。
2.初试
初试采取现场与应聘者交流洽谈提问题等方式进行。按招聘学科岗位1∶3的比例确定复试人选(个别紧缺学科,报名人数不达复试比例的,经人社部门批准,可不受此比例限制)。
3.复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对复试考生按有关规定进行面试考评,综合考察复试者专业知识、临场应变、分析判断、语言表达、解决实际问题等能力,满分为100分。复试由考生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复试安排6月14日上午进行,具体复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签订就业协议
面试结束后(当天或第二天)根据招聘岗位人数和应聘人员的复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与应聘者现场签订就业协议书(考生自备)。成绩相同者,优秀毕业生、中共党员、学生干部或获得过院系级以上“三好学生”的优先。
六、体检、考察
组织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进行体检和考察。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进行(体检费用自理)。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知识与能力、现实表现及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复查。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可在该岗位考生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七、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玉林人事人才网(http://www.ylrc.net)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八、聘用
公示结果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至2017年7月31日未取得招聘条件中要求的相关证书取消聘用资格),试行一年试用期,并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依法签订5年以上聘用合同。
九、待遇
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享受单位在职在编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十、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招聘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博白县双向选择公开招聘
工作人员领导小组(代章)
2017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