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简介
昆明市广播电视事业技术管理中心为昆明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机构规格正科级。主要职责为:贯彻实施国家、省、市广播电视事业方针、政策,实施广播电视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全市广播电视基础设施和硬件设施建设的指导,组织实施全市“村村通”等广播电视项目建设;负责农村广播电视维修机构技术指导与培训,逐步建立和完善全市农村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负责广播电视信息情报资料和技术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利用,提出全市广播影视产业的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相关影视剧制作。
二、招聘岗位名称、人数、专业及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学历 | 专业 | 其他招聘条件 |
昆明市广播电视事业技术管理中心 | 广播电视技术 | 1 | 本科及其以上 | 广播影视相关专业 | 大学本科毕业,学士学位、具备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的应往届毕业生。 |
文秘 | 1 | 本科及其以上 | 中文、文秘、英语专业 | 大学本科毕业、学士学位、具备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计算机一级及以上证书的应往届毕业生。 |
三、招聘范围、对象
面向全国公开招聘符合上述条件的国民教育本科及其以上应往届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即: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不在本次公开招聘范围内。
四、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和所需的证件、材料
(一)报名方式、时间和材料准备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2年 7月 2 日至7月3日
上午:9:30-11:30 , 下午:14:30-17:00
3、报名地点:昆明市丹霞路198号昆明市新闻中心附楼3楼技术管理中心办公室(324室)。
4、报名时需提供的证件、材料:考生交近期白底免冠1寸照片3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其他招聘条件”中所列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联系人:李丹 联系电话:0871-5335826
(二)报名要求
报名时需填写《报名登记表》和《承诺书》。2012年毕业生未拿到毕业证的需在承诺书中做出承诺,保证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提供毕业证原件,如到时仍不能提供毕业证原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
资格初审由昆明市广播电视事业技术管理中心负责,资格复审由昆明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组织人事处负责。按招聘岗位拟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报名人数不低于1 : 3的比例,通过资格审查报名人数不低于3人,达不到则取消该招聘岗位。
五、考试的方法、科目、范围和时间、地点
(一)笔试
1、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地点:昆明市丹霞路198号昆明市新闻中心附楼3楼技术管理中心办公室(324室)
联系人:李丹 联系电话:0871-5335826
2、考试方式、科目和范围:考试方式采取闭卷考试,范围包括广播电视相关管理规定,广播电视技术,计算机操作等。
3、考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面试
1、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比例为1:3比例。如因特殊情况出现低于上述比例或等额进入面试的,可正常进行面试,但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须达到60分方可进入考核、体检;
2、考试方式、内容:面试采取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岗位履职所具备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包括与拟任职位有关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等方面。
3、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李丹 联系电话:0871-5335826
(三)参加考试时注意事项
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并按规定时间到达考场,自觉遵守考场纪律。如开考20分钟后到达的考生,则取消本科考试资格。
六、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合格分数线、考核人选的确定
(一)笔试卷面总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考试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
(二)面试总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
(三)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总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
(四)经公示无异议的,依据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 :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和体检人选。
七、考核、体检
(一)考核及体检由昆明市广播电视事业技术管理中心组织实施。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和学习情况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并结合行业和岗位特点确定。
(二)在考核或体检中不合格的人员,由昆明市广播电视事业技术管理中心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因此产生的空缺从本岗位在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聘用
(一)根据考核、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九、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二)聘用单位负责人及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回避。
(三)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考试,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核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十、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考核、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二)未尽事宜按照《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三)招聘简章由昆明市广播电视事业技术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十一、监督电话
昆明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组织人事处:0871-5317462
昆明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纪检监察室:0871-3960006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871-3192326
昆明市广播电视事业技术管理中心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