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阳春市纪委(市监察局)选调事业干部公告》,经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拟选调柯物辰、王晴到市纪委(市监察局)下属事业单位市廉政教育中心工作。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2017年6月2日至6月10日)。
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请书面(或电话)向中共阳春市纪委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的书面材料要签署真实姓名(姓名必须手写)并留联系电话;通过电话反映情况的,要表明自己的真实身份,否则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中共阳春市纪委办公室。
受理地址:阳春市府前路102号市府大院5号楼。
邮政编码:529611。
联系电话:0662-7718086。
中共阳春市纪委办公室
2017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