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锡山区交通事故赔偿人民调解委员会驻锡山各交警中队工作室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为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及时化解因交通事故产生的民事纠纷和社会矛盾,锡山区交通事故赔偿人民调解委员会驻锡山各交警中队工作室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及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1、专职人民调解员,2名;(东北塘一名,安镇一名)
2、书记员,3名;(东北塘、鹅湖、锡北各一名)
二、报名条件
(一)专职人民调解员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受过纪律处分;
2、男53周岁以下(1964年1月1日后出生)、女48周岁以下(1969年1月1日后出生),身体健康,能适应调解工作需要,有调解工作经历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3、大专以上学历,二年以上工作经历,法律专业优先;
4、热爱人民调解工作,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有一定语言表达、调解能力;
5、具有无锡市户籍(不含江阴、宜兴)。
(二)书记员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受过纪律处分;
2、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3、大专以上学历,中专学历需二年以上工作经历;
4、法学专业优先;
5、能熟练运用计算机各类办公软件;
6、具有无锡市户籍(不含江阴、宜兴)。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地点:锡山区东亭二泉中路139号区人社局一楼1号窗口。
3、报名时间:2017年6月9日-6月15日(正常工作时间)。
4、报名注意事项: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交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两张、学历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同时填写《报名登记表》。
报名咨询电话:88226763 88227050
联系人:周先生、张女士
5、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试与录用
1、笔试(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报名人数不足招聘人数3倍的,以实际报名人数确定。
2、面试(满分100分)。面试以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
3、总成绩。根据笔试40%、面试60%折算出总成绩。
4、体检。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按招聘职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5、政审。体检合格人选列为拟录用对象,由区司法局会锡山交警大队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等进行审查。如因体检、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次递补。
6、公示。根据考试、体检和政审情况,对拟录用人选名单在锡山区人社局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7、录用。公示结果无异议的,由聘用部门为其办理录用手续。因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取和聘用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五、人员待遇及管理
1、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2、聘用人员薪酬待遇按照锡山区机关事业单位劳务派遣用工同类人员标准执行。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录编外用工人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条件如实申报,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则取消招录资格,责任自负。报名者一旦被录取,须按规定时间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监督举报电话: 88214761
无锡市锡山区司法局
无锡市锡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6月8日
2025国考·省考课程试听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