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河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心要求,现开展我校2017届普招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第四阶段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教师资格证书申请材料已经审核完毕,正在进行打印证书阶段,具体证书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师范类专科毕业班需做以下工作:
二、师范类专科毕业班辅导员在领取本班《毕业证书》后,需用A4纸复印一份,并将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于6月17日前交至知行楼113办公室以备市、区教育局审核,待审核完毕后由招生就业处将毕业证书原件发还至各院系。
三、若个别毕业生由于自身原因出现毕业证书延缓发放情况,经辅导员核实后,通知其本人提交“个人保证书”材料(模板见附件),随其他材料一并交至招生就业处就业科。
四、若毕业生没有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者“个人保证书”等材料,则无法办理教师资格证。
招生就业处
2017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