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促进教育事业快速健康发展,经市政府研究决定,2017年计划招聘教师30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根据国家、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按照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公开招聘。
二、招聘计划
2017年我市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300名,其中普通高中教师30名,农村初中、小学教师249名,幼儿园教师20名,特教1名(具体岗位见附表)。
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分为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素能测评、体检、政审考察、公示、聘用上岗七个环节,招聘工作由登封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登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教育体育局组织实施,招聘监督小组实施全程监督。
四、报名条件和资格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备报考专业岗位所必需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符合相应的学历、学位以及其它要求,聘用后能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四)报考岗位所需条件
1、应聘普通高中、初中、小学教师岗位为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与所报岗位专业相同的相应及以上学段中小学教师资格证。
2、应聘幼儿园教师岗位为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3、应特殊教育教师岗位为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与所报岗位专业相同的相应及以上学段教师资格证。
(五)年龄30周岁以下(1987年5月1日以后出生)。
(六)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河南省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参加郑州市“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参加郑州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参加郑州市“高校毕业生进社区、服务农村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笔试原始成绩加5分。上述人员需在报名时提交项目服务证书、年度考核表、基层服务单位证明(须项目主管部门加章)及“大学生村干部”合同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符合加分的考生将在公开报名结束后在登封市政府门户网、登封市教育信息网进行公示。
(七)每名考生只能填报一个岗位,考生报名时填写个人信息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报名信息一经本人签字确认,不允许更改。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现役军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2017年应届毕业生除外),试用期未满的新录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6.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九)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律取消考生考试招聘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
八、体检
根据素能测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参照《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而产生的空缺名额按素能测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如果按体检比例确定的体检人数,名额末位素能测评成绩并列的,教学技能测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九、政审考察
根据素能测试总成绩和体检结果,按拟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进入政审考察。因政审考察不合格或考察期间自动放弃而产生的空缺名额从按素能测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人员须先进行体检,合格后再进行考察。政审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是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态度、工作实绩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素能和婚姻状况及有无违法犯罪情况等。
十、公示
根据素能测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在登封市政府门户网、登封市教育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十一、聘用上岗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待市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报请市政府批准后,按相关程序办理手续,新聘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开始计算,期间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三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由教体局进行综合考察,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十二、组织领导
为做好此次招聘工作,成立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招聘工作由领导小组全程负责,监督小组全程监督。
登封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