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韶关市浈江区林业局拟面向韶关市范围公开选调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全市各级机关单位中具有公务员身份(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不含聘任制公务员)的工作人员,并已完成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
二、选调人数
行政人员1名(科员)。
三、选调条件
1、性别为男性,年龄40周岁以下(197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选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在报名之日(即2017年7月1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不限,在面试成绩相同的情况下,熟悉电脑操作,有林业工作经验的优先。
3、现任科员职务以上。自报名之日起,职级发生变动,与选调岗位条件不一致的,按选调岗位条件任职定岗。
4、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符合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正在试用期的,接受处分期间或接受审计、纪律审查、司法侦查的,违反计划生育和有关规定的,以及其他不宜参加公开选调情形的均不列入选调对象。
7、考生须出具所在单位同意参加选调的证明。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提供资料: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等相关证书;单位同意选调证明;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报考人员对提交所有材料必须真实,凡弄虚作假资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名人员自己承担。
(2)报名方式,将报名表及报名资料扫描件发送到韶关市浈江区林业局办公室邮箱(zjqlyg2009@163.com),邮件标题需注明“姓名+报名资料”。
(3)报名截止日期:2017年7月10日。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人员在网上提交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核。面试当天需提交报名资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
(三)面试
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经资格审核不符合要求的不另行通知。
(四)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人选名单,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并查阅档案等。
(五)体检
组织考察对象按照公务员录用标准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
(六)确定选调人员
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选调人选。
(七)递补
考察、体检中出现不合格人员或合格人员自动放弃的,由后续名次列前者依次递补,递补数次不超过2次。
(八)公示
以拟选调人员在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政府信息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
(九)办理转任手续
公示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照规定经组织、人事、编制部门同意后办理转任手续。
五、其它事项
1、被选调的人员原担任的行政职务自行解除。
2、调入后需在韶关市浈江区林业局服务满5年。
3、报名咨询电话:0751—8932628。
韶关市浈江区林业局
2017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