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7年度桂林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公告》和桂林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联合下发《关于印发2017年度桂林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教〔2017〕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为确保我县2017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面试原则及目的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纪检监察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下,严格按规定的程序组织进行。
通过面试进一步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基本素质和适应职位要求的能力,确保择优选择人才。
二、面试对象
㈠参加2017年度桂林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笔试,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与报考人员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经面试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
㈡参加2017年度桂林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笔试,报考经同意减少招聘职数和降低开考比例的非乡镇学校岗位,经面试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
㈢报考经同意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的乡镇学校岗位,经面试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
三、面试形式及赋分
根据报考职位,面试形式为:试教面试。分值为100分。
四、面试时间、地点
㈠时间:2017年6月 24日、25日
㈡地点:平乐县平乐镇第一小学
抽签时间为面试当日上午的8:10,面试于当日上午9:00开始。各应聘人员根据安排的面试科目于当日上午8:00前到达面试候考室。
九、面试纪律
㈠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面试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面试工作有序开展。
㈡实行回避制度。所有参与面试工作的考官、命题人员和工作人员,与考生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应当实行回避。
㈢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⒈考生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面试资格的;
⒉考生在面试过程中作弊的;
⒊面试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面试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⒋面试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⒌违反《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㈣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2009〕126号)等相关规定,考生在面试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取消面试资格、面试成绩无效、五年内不得报考等处理。
㈤严格按公开考试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面试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平乐县教育局
2017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