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现将参加2017年海东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的笔试成绩进行公布,请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务请于2016年6月26日至6月29日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过期视为自愿放弃,并不得进入面试环节。未进入现场资格复审人员的笔试成绩通过“个人笔试成绩查询”链接自行查询。
一、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范围
根据《2017年海东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中“进入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凡招聘岗位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岗位,确定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未达到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的人员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按照本县(区)同类岗位所有达到1:3比例岗位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成绩的平均成绩划定。无同类岗位的,按照本县(区)同一笔试科目所有达到1:3比例岗位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成绩的平均成绩划定”的规定,此次招聘岗位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岗位有22个,确定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后,保留岗位10个,由于其它12个岗位考生笔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数线,决定取消这12个岗位招聘。取消后,最终确定招聘岗位569个,进入资格复审人员1720人,具体名单见附件2。
二、现场资格审查的要求
(一)请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无户口簿的需带照片的户籍证明)、准考证,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2017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的,须由所在院校开据包括所学专业和2017年7月31日前能够取得毕业证书的证明材料原件)、其他相关证书、证明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教育部“学信网”打印的学历验证报告(2017年应届毕业生学历验证报告在拟聘用人员公示前提供)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取得国外学历证书的应提交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原件。
考生注意:
1.由于此次公开招聘分面向全省范围招聘和面向本县(区)范围定向招聘,因此,若考生现户籍不在青海省内(或本县区)的,考生请注意本人户口簿中是否有迁出户口的记录,若无,则还须提供证明本人原户籍在青海省内(或本县区)的证明材料。
2.在青海省内高等院校毕业的外省、区、市考生,不需要提供本人户口簿。
3.符合享受加分政策的“少数民族”考生(指报考民和、互助、化隆、循化4个民族自治县的少数民族考生)要进行加分条件审核。凡不符合加分条件的,取消加分并重新排列名次。
4.符合各类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项目条件报考的考生(指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特岗教师、西部志愿者、青南志愿者、教育和卫生见习岗),还须提供各类服务基层项目的相关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已经到现场进行加分审核并通过的考生,不用再次提供服务项目相关证明。
5.符合退役士兵条件报考的考生:还须提供退伍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已经到现场进行加分审核并通过的考生,不用再次提供退伍的相关证明。
6.考生报考前若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还须提供单位或相关部门在2017年5月11日前开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原件。其中:在职公务员由单位及组织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开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开具,并经组织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同意。未能提供的或出具书面证明时间在规定日期之后的取消招聘资格。
7.考生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发现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立即取消考生的面试资格,并视情形给予相应处理。未按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8.若考生委托别人来现场进行资格审查,请考生本人给委托人出具委托书原件并加盖手印,但必须携带考生本人身份证和委托人身份证。
(二)现场资格审查中出现的空缺岗位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原则上只递补一次。递补事宜将在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海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
三、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及联系电话
时间:上午:9∶00—12∶00时
下午:14∶30—17∶30时
地点:海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楼401室(海东市平安区平安大道237号)
联系电话:0972-8666268 8612947
海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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