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试对象
达到面试1:2比例的岗位,按招募岗位、专业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同分的,均参加面试。未达到面试比例的岗位,按全省划定的最低分数线(50分)确定人员参加面试。
二、面试方式
支医的考生进行专业面试,支教的考生采取说课方式进行面试,其他考生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三、面试时间、地点
1、面试时间:2012年6月30日
2、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四、注意事项
面试时,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应届毕业生携带就业协议书)、笔试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违者以弃权对待,取消面试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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