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平县司法局招聘法律援助专职人员
进一步加强我县的法律援助工作,根据《中共罗平县委办公室、罗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罗平县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罗办法〔2017〕36号)精神,现结合我县工作需要,罗平县司法局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法律援助专职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凡本县户口,年龄20周岁—35周岁,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男女青年,均可报名,法律专业人员优先录用。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招聘人员8人,其中法律援助工作人员6名。计算机操作、档案管理人员女性2名。
三、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热爱法律援助工作,了解法律援助等法律法规和规章;
2、身心健康,品行端正,无纹身、无疾病,具有一定的语言文字表达、组织和协调能力;能吃苦耐劳,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
3、具有法律执业资格证书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资格证书、具有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经验者优先录用;
4、能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制作各类文档表格;
5、男性身高165cm以上,女性身高156cm以上;
6、司法局规定的其它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因违纪违规被开除或辞退解聘的;在校学生;其他不符合聘用的情形。
四、工资及福利待遇
1、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者,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每人每月2000元执行。
2、社会保险由用人单位依法参保。
五、报名时间、要求,
1、报名时间:2017年7月1日至7月10日,上午8点30至12点,下午2点30至5点3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罗平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南片区九龙印象对面)。电话:0874-8215148
六、面试时间
应聘人员完成报名后,由罗平县司法局招聘领导小组另行通知。
七、报名时请填写完整的报名登记表,校验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册等复印件2份。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一寸)2张。
八、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资格证书,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具有基层司法工作经历经验的,须由原单位出具工作经历证明。单位在职人员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本招考公告由罗平县司法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电话:0874-8212314
罗平县司法局
罗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服务中心
2017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