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我校自2017年6月27日起向已经学校公示,且已办理完调档、协议书签订和政审手续的2017年拟录取博士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一、发放说明
通知书发放分自取和邮寄两个阶段,具体安排如下:
1、自取阶段:拟录取博士生可凭本人身份证到首都师范大学研究生院领取。
(1)时间:6月27—29日每天8:30—11:00,14:00—16:30;
(2)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05号主楼406房间,地铁6号线花园桥站D2出口;
(3)网报时所填通信地址为本校的考生请自行领取;
(4)如他人代领须携带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和代领人有效身份证件。
2、邮寄阶段:未自取的录取通知书将于7月3日统一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寄出,邮寄地址为考生网报时所填的通信地址。请保持手机通畅,以便查收。
二、注意事项
1、请认真阅读“首都师范大学2017年研究生新生报到须知”,并按报到须知要求办理报到手续。
2、拟录取结果正在接受教育部审核,如有变化以研招办解释为准。
研究生院
2017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