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经过上级主管部门对2017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硕士生的录取资格审核,我校自2017年6月26日起开始发放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硕士生录取通知书。
1、录取考生可持有效身份证件到首都师范大学研究生院领取。
(1)时间:每天8:30—11:3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05号主楼406房间,地铁6号线花园桥站D2出口;
(3)如他人代领须携带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和代领人有效身份证件。
2、如未现场领取,我校将于2017年6月30日统一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寄出,寄发地址统一为考生网上报名时登记的通信地址,请留意查收。
研究生院
2017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