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调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基础强化培训的通知》(教民厅[2017]5号)要求,自2017年起,被我校拟录取的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新生直接进入我校学习,不再单独安排到教育部指定基础培训学校进行培训。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签订定向协议书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我校将与拟录取“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以下简称“骨干计划”)硕士生、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所在单位签订定向协议书。
1.定向协议书于6月16日随录取通知书一起通过EMS寄发考生本人,请及时到定向省、市、自治区相关部门(在职考生还需到定向单位)办理签字、盖章手续。
2. 骨干计划(非在职)考生定向协议书为一式四份,骨干计划(在职)考生定向协议书为一式五份。按协议要求由各方留存。
3.考生务必于2017年6月30日前通过EMS将协议书回邮我校研招办。
回邮份数:两份(一份由研究生院留存、一份存入学生档案)。
回邮单位:校研招办,请勿寄到录取学院。
回邮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编100088,联系电话010-58908070/71。
二、调转人事档案
骨干计划(非在职)考生:必须在入学报到之前将全部人事档案调入我校,请持《调档函》(复试时已发放)到就读学校或原工作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将全部人事档案通过EMS邮寄到拟录取学院。邮寄地址及联系方式见调档函。人事档案未调入我校者,不予办理新生入学手续。骨干计划(在职)考生:人事档案不调入我校。
三、转户口及党团组织关系
根据定向协议书的规定,按照《2017级新生报到须知》(随通知书寄发)相关要求办理。
骨干计划(非在职)考生:可转户口、党团组织关系。
骨干计划(在职)考生:不转户口,可转党团组织关系。
四、特别提示
1.务必通过邮政挂号信或EMS邮寄人事档案、定向协议书,不要使用其它快递方式,学校工作人员不负责取快递。
2.拟录取考生的报名信息已于2016年11月经过考生本人现场报名签字确认,未经我校允许,不得修改(特别是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民族等个人基本信息)。如考生在入学之前擅自修改个人信息,造成无法录取或办理入学报到、以及无法毕业等后果,责任自负。
中国政法大学研招办
2017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