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校基本信息。
学校全称:广州美术学院
国际代码:10586
学校地址:
大学城校区(本科办学):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外环西路168号(邮政编码:510006)
昌岗校区:广州市海珠区昌岗东路257号(邮政编码:510260)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类型:全日制
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基本要求时,准予毕业并颁发广州美术学院毕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二、今年我校招生政策的变化。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6]10号)及各级教育考试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我校对今年普通本科招生政策进行了以下调整:
1、我校2017年共设置招生专业20个,招考方向33个,其中:
设置“实验艺术”专业,停止设置“绘画(实验艺术)”招考方向;
设置“书法学”专业,停止设置“中国画(书法篆刻)”招考方向;
设置“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停止设置“视觉传达设计(品牌广告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信息设计)”招考方向;
设置“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停止设置“数字媒体艺术(影像特效设计)、数字媒体艺术(新媒体艺术设计)”招考方向;
设置“动画”专业,停止设置“动画(娱乐与衍生设计)、动画(影视动画)”招考方向;
2、取消各美术类校考专业外语单科成绩要求。
3、取消各美术类校考专业260分优录办法。
* 详细录取办法、录取计划请参见《广州美术学院2017年普通高校本科招生章程》及各省招生专业目录等有关资料。
三、我校文化及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的划定。
1、我校属教育部批准的全国30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之一,学校根据各生源省份专业志愿填报情况(即考生填报志愿后),划定各美术类校考专业的文化最低录取控制线,于录取前报送各省级考试院核准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2、各美术类校考专业的专业最低录取控制线详见如下。
类 型 | 考试科目 | 专业最低录取控制线 (满分300) |
美术学(美术史)、美术学(艺术管理与策划)专业校考(广东省) | 《美术作品述评》 | 60(满分100) |
美术学(美术史)、美术学(艺术管理与策划)专业校考(广东省外) | 《美术作品述评》 | 60(满分100) |
书法学专业校考(广东省) | 《书法》、《线描》、《篆刻》 | 235 |
书法学专业校考(广东省外) | 《书法》、《线描》、《篆刻》 | 235 |
其他美术类专业校考(广东省) | 《色彩》、《速写》、《素描》 | 235 |
其他美术类专业校考(广东省外) | 240 | |
“协作计划”招收新疆预科生专业校考 | 235 | |
美术学(美术教育)专业统考 | 《色彩》、《速写》、《素描》 (广东省统考科目) | 广东省美术类第一批本科院校录取分数线 |
四、收费标准。
学 费:美术学(美术史)、美术学(艺术管理与策划)专业学费为每学年10000元,其它各专业学费为每学年15000元,均不含住宿费。
住宿费:普通学生公寓四人间每生每学年1500元;普通学生公寓五人间每生每学年1200元。
以上收费标准按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教育厅和广东省财政厅下发的粤价[2007]186号、粤价[2013]34号文件执行。
五、志愿填报方式。
考生若填报我校,须按照所在省级教育考试院或省级招办要求及方式填报我校专业志愿,我校不另行组织专业志愿填报。敬请注意!
六、今年我校普通类专业在各省的招生人数。
专业名称 | 招生类别 | 分省招生计划人数 | 合计 | |||||
广东 | 江苏 | 浙江 | 湖南 | 湖北 | 江西 | |||
艺术教育 | 普通类 文科生 | 17 | -- | -- | 3 | -- | 2 | 22 |
工业设计 | 普通类 理科生 | 15 | 2 | 2 | 2 | 2 | -- | 23 |
建筑学(建筑艺术设计) | 32 | 2 | 2 | 3 | 3 | -- | 42 | |
风景园林(景观艺术设计) | 16 | 2 | 1 | 1 | 1 | -- | 21 |
七、招生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学校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20-84017740
传真号码:020-84017740
电子邮箱:zsb@gzarts.edu.cn
学校网址:www.gzarts.edu.cn
八、我校近两年普通本科各专业录取情况。
2016年:http://www.gzarts.edu.cn/2013/info/?Article=14736
2015年:http://www.gzarts.edu.cn/2013/info/?Article=11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