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春季第一阶段的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结束。请申报且通过(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资格认定审核的相关人员,凭本人的有效证件(若委托他人领取的,需提供申报人的书面委托、身份证原件以及受托人的有效证件),于6月29日至7月6日(周六、日除外)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到区教育局二楼办公室(3)领取教师资格证。
肇庆市鼎湖区教育局
2017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