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自市职工服务中心2017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简章
为适应新时期服务职工工作需要,进一步充实中心工作力量。经市总工会研究,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红河州户籍。
(二)法学、计算机、汉语言文学、财会专业。
(三)40周岁以下(1977年7月7日后出生),身体健康。
(四)具有较好的写作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能够组织和处理工会工作的相关事宜。
(五)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热心职工群众工作,工作认真,责任心强,办事公道,乐于为职工群众说话办事,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敢于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善于表达职工利益诉求。
三、岗位待遇及工作时间
试用期1个月,工资1600元/月。正式签订合同后工资2000元/月(含个人应承担“五险”金),福利和“五险”按国家规定执行。工作时间与蒙自市机关事业单位一致。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确定拟聘对象并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7月7日至2017年7月16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3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蒙自市职工服务中心(人民中路工人文化宫内)。
3.报名所需材料:
(1)2017年蒙自市职工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1份(填写后打印);
(2)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相关获奖证书、技能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
4.资格审查:由蒙自市职工服务中心对报考人员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后确定面试人员。
(二)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素质、实际工作能力。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公示、聘用。通过面试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蒙自人才网和蒙自市职工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示3天。
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经市总工会审批同意后,与蒙自市职工服务中心签订三年劳动合同,每年对聘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提前终止合同。
五、其它
报名联系人:范翮,电话:3790051,手机:13887572288。
六、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七、本简章由蒙自市职工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蒙自市职工服务中心
2017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