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津县人民法院2017年合同制书记员招聘公告
为积极响应司法体制改革精神,根据工作需要,盐津县人民法院公开面向社会招聘合同制书记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招聘合同制书记人员18名,其中男8名,女10名。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热爱法院工作。
(二)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无超生情况。
(三)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口齿清楚。身高:男1.60米以上,女1.55米以上。
(四)需持有盐津县户籍。
(五)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
(六)大专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七)具有较好的计算机操作水平和文字综合能力。
三、招聘方法
(一)原则:严格考核,公开平等,择优聘用。
(二)报名:报名者需本人到政治处进行资格审查并办理报名手续,不得委托他人报名,填写报名表内容要详细真实,诚信签名需由本人亲笔填写。
(三)考试: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入笔试,笔试分占50%,面试分占50%。
(四)政审:在政审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聘用:
1、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2、从事法轮功或其他邪教组织的;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4、受过党政纪处分的;
5、其他不适合从事法院工作的。
(五)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予以取消,然后按照笔试、面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期满,符合招聘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
(七)聘用期限:聘用期限为3年。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方可续签合同。
四、公告时间:2017年7月7日至9日。
五、公告方式:盐津电视台和盐津县法院网。
六、报名时间:2017年7月10日至7月14日。
七、报名地点:盐津县人民法院政治处,咨询电话:
0870—6631910。
八、报名需持证件
(一)户口簿;
(二)毕业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三)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盐津县《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其复印件;
(四)交近期免冠同版小2寸证件照片4张。
九、招聘书记人员待遇
月工资1800元,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按规定办理有关劳动保险手续。
2017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