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经济困难、确实难以支付学业费用的研究生,入学报到时可以通过学校向银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为帮助大家顺利办理相关手续,现将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申请人资格
申请者应具备中国银行有关贷款申请人的基本条件(请登录我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http://xszz.bnu.edu.cn,查阅《北京师范大学国家助学贷款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同时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1.人事档案转入北师大的全日制研究生(含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研究生);
2.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经调查情况属实者;
3.之前已获得过国家助学贷款的,则需先还清此前的贷款本息方可再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正在偿还上一阶段国家助学贷款,或正处在国家助学贷款展期阶段的同学,研究生阶段不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二、国家助学贷款的用途和额度
国家助学贷款只能用于支付学费、住宿费。每人每年的额度为本人学费与住宿费之和,最高金额不超过12000元。原则上按照先贷学费,后住宿费的顺序分配贷款金额。
其中,所贷学费、住宿费金额应与本人实际学费、住宿费相对应。
三、申请材料
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同学,需在入学前准备如下材料,并在9月底举办的助学贷款申请会上提交。
1.困难证明
《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原件一份(请登录我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http://xszz.bnu.edu.cn下载中心下载)。
注: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必须注明申请人姓名(与身份证、户口卡或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一致)。
2.申请人及父母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3.申请人户口卡(或户口迁移证明)的复印件一份
请如实提供上述材料。材料审核过程中如发现申请人提供的材料有假,银行方面有权取消其申请资格,学校也将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
四、注意事项
1.准备申请者应该详细了解有关政策要求,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
2.我校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相关事宜,咨询电话:010-58802142;受理我校助学贷款申请的银行为中国银行文慧园支行,咨询电话为:010-62212557。
北京师范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7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