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高技术产业开发区人事劳动局、财政局,工业新区人力资源局、财政局:
根据《山东省实施技能扶贫计划的意见(试行)》(鲁劳社〔2005〕2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2年实施技能扶贫招生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资助对象为全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1名年龄在15岁至22岁之间、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或因家庭生活特别困难初中辍学的)且有就业愿望的子女。重点照顾因病致贫家庭子女、单亲家庭子女、烈士子女、孤儿、残疾学生等。
二、实施办法
(一)技能扶贫对象的确定按照“条件公开,自愿申报,考察公示,社会监督”的原则,自下而上推荐,参加笔试,择优录取。
(二)申请技能扶贫对象,需提交以下材料:
1、家庭户籍证明;
2、拟申请技能扶贫子女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近期同版二寸正面免冠照片8张;
3、由村委会出具、镇政府审核盖章和毕业学校签署意见的农村贫困家庭收入贫困证明或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复印件。
(三)技能扶贫对象认定程序:
1、镇、街道办事处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和财政所组织村委会(居委会)张贴技能扶贫公告和招生简章,广泛宣传技能扶贫政策,并向自愿报名人员发放《山东省技能扶贫对象调查摸底表》。
2、自愿报名结束后,村委会(居委会)对报名家庭进行逐户调查摸底,在核实家庭收入情况后,将符合技能扶贫条件人员名单、家庭收入情况及市、市区(开发区、工业新区)技能扶贫办公室监督电话在村委会(居委会)显要位置公示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填写《山东省技能扶贫对象认定表》、《山东省技能扶贫对象花名册》,报到镇、街道办事处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和财政所。
3、镇、街道办事处劳动保障服务机构、财政所按照技能扶贫对象的条件对村委会(居委会)推荐的扶贫对象逐一核实,并将核实结果及市、市区(开发区、工业新区)技能扶贫办公室监督电话在辖区内显要位置公示3日.公示完毕无异议后,在《山东省技能扶贫对象认定表》上签署意见,并编制《山东省技能扶贫对象汇总表》报送所属市区(开发区、工业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4、各市区、开发区和工业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联合财政部门对镇、街道办事处劳动保障服务机构、财政所上报的扶贫对象进行复核确认,建立技能扶贫对象档案一式三份,并于7月25日前汇总报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审核。
三、工作要求
(一)各市区、开发区、工业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各有关培训学校要紧紧围绕技能扶贫计划的实施,加大对技工教育的宣传力度,使社会、群众和学生了解、认识技工教育。鼓励中国足彩网的适龄学生就读技工学校,通过学习掌握技能,最终实现稳定就业。
(二)技能扶贫生在校就读期间的学费仍执行《威海市2005年技能扶贫计划实施意见(试行)》(威劳发〔2005〕33号),由省、市、院校所属市区(开发区、工业新区)财政共同负担。
(三)已确认的资助对象经参加技能扶贫招生入学考试,择优录取,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颛孙冠勋;
联系电话:5190816。
1、《山东省技能扶贫对象调查摸底表》;
2、《山东省技能扶贫对象认定表》;
3、《山东省技能扶贫对象花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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