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安师范附属小学现有教师不足的状况和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调教师2名。现将选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领导机构
成立由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选调学校相关人员组成的选调工作小组。
二、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选调德才兼备优秀人才。
三、选调岗位和数量
小学语文教师1名、英语教师1名。
四、选调岗位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恪守教师职业道德,身体健康,任教5年以上(含5年,截止到2017年8月31日)的在职在编小学教师;
(二)年龄35周岁以下(1981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市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市级以上名师、名校长可以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6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三)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并具备选调岗位专业技术资格及聘任为选调岗位的人员;
(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县(区)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和名师、名校长或市级以上骨干教师;
2.获县(区)级及以上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等荣誉称号;
3.参加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研部门组织的本学科公开课堂教学竞赛(不含说课)获市级二等奖或县(区)级一等奖及以上人员。
五、选调工作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7月16日至18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吉安师范附属小学办公室(图书楼二楼)。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聘任证书和有关荣誉证书、获奖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4张;
(3)自行下载、填写并递交《吉安市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考试报名表》(一式二份)(a4纸打印、见附件),表格自己下载打印,经现场工作人员初审确认后方可报名。
5.报考人数的比例要求:选调岗位名额与报考人数需达到1:3的比例即可开考。
6.资格审查:选调学校负责报名时的资格初审,市教育局负责对面试入闱人员的资格复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选调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监督检查,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对于报名人员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有关情况的,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或选调资格。
资格复审时,面试入闱人员须提供本人任教年限证明、所在学校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如不能按时提供相关证明取消面试资格。
(二)考试
由笔试、面试两部分组成,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
1.笔试
(1)笔试内容为选调岗位学科所要求的专业基础知识,笔试命题将参照中考试卷的结构、难度(英语教师岗位不考听力)。笔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2)笔试时间:7月26日。
(3)笔试地点:吉安师范附属小学。
2.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按照选调岗位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对象(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一并列入)。如因考生自动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面试形式为试教。试教内容为所选调岗位学科相关课程,具体试教内容现场临时抽取确定,试教者当场备课、当场试教,并当场公布试教成绩。考生备课时间为45分钟,试教时间为15分钟。
(3)面试时间:2017年 8月6 日。
(4)面试地点:吉安师范附属小学。
3.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选调岗位的考试成绩=笔试成绩×40%+试教成绩×60%。
4.免考对象
应聘教师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免考:省学科带头人、省特级教师和全国、全省模范(优秀)教师获得者,且年龄在40周岁以下,经审核批准,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选调。
(三)体检
1.根据选调岗位数,按考试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试教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列入)。如应聘人员考试成绩合成后出现同分的现象,以试教成绩的高低确定体检对象。
2.如果某个岗位免考人数超过选调人数,则通过面试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3.如果某个岗位只有一名免考人员,又有选调教师报考,则首先确保免考人员数,该岗位不组织教师笔试;
4.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试行)》(赣教发〔2010〕09号)。如因考生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空额,再按照考试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递补,如合成总成绩相同,以试教成绩高低确定递补对象。
(四)考察、公示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选调学校会同市教育局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拟选调教师的德才表现以及有无违法违纪行为。根据考察结果,由市教育局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并在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吉安教育网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如有举报经查属实者,取消其选调资格,并按考试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合成总成绩相同,以试教成绩高低确定递补对象。
六、办理选调手续
经考察公示后的合格人选,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按相关程序办理调动等相关手续。学校与选调教师签订聘用合同,服务期不少于5年。选调教师的工资、福利待遇均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七、咨询、监督举报电话
1.咨询电话
吉安师范附小联系人:8238682 陈老师13907969922
吉安市教育局人事科:8224865
2.监督举报电话
市纪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组:8230975
吉安市教育局
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