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自市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面试、体检等有关事项通知
根据《红河州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现将蒙自市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和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
(一)组织机构
(略)
(二)面试工作原则
1.面试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2.面试工作坚持保密和回避原则。
3.面试工作坚持专业性、实用性与岗位要求相匹配原则。
(三)面试对象
报考蒙自市草坝镇中心卫生院临床医生岗位(代码101)、蒙自市鸣鹫镇中心镇卫生院中医医生岗位(代码105)、蒙自市新安所镇中心卫生院中医医生岗位(代码106)、蒙自市青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临床医生岗位(代码107)、蒙自市青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医生岗位(代码108),符合报考条件并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
(四)面试的时间和地点
1.跟班作业时间和地点:2017年7月28日—8月1日,地点:蒙自市人民医院(蒙自市天马路89号),请各位考生于2017年7月28日上午8:30到蒙自市人民医院门诊8楼会议室报到,报到时自带工作服。
2.专业提问时间和地点:2017年8月2日下午2:00集中,下午2:30开始考试。地点:蒙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蒙自市行政中心霁虹路)。
(五)面试的方式及内容
1.面试方式
根据卫生专业技术岗位特点,面试采取跟班作业与专业提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跟班作业占40%,专业提问占60%。跟班作业5天,专业提问时间为20分钟。
2.面试内容
(1)临床医生岗位:(岗位代码:101、107)
跟班作业考核内容:独立完成一份住院病历书写;独立完成心、肺、腹的体格检查;胸膜腔穿刺术操作;心跳、呼吸骤停的快速判断;单人徒手心肺复苏术;能正确阅读心电图。
专业提问的内容:医学综合知识、医学基础知识及本专业相关知识。
(2)中医医生岗位:(岗位代码:105、106、108)
跟班作业考核内容:中医病人诊治原则,实行辨证施治;针灸、推拿、理疗设备项目考核,能基本熟练使用各种基础设备;单人徒手心肺复苏;沟通协调能力。独立完成一份中医病历书写(包括门诊病历和住院病历)。
专业提问的内容:医学综合知识、医学基础知识及本专业相关知识。
(六)面试计分办法
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七位考官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其余五位考官评分总和求出平均分值为面试人员的考试成绩。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控制线为60分,小数点后面保留2位小数。考生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
(七)面试总成绩计算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跟班作业占40%,专业提问占60%。免笔试只进行面试的岗位,其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各岗位面试成绩第一名进入体检。如出现面试总成绩并列的情况,以专业提问的成绩确定排名先后,若成绩仍并列,需进行专业提问加试,以加试后的面试总成绩确定排名先后。
(八)考生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凭身份证、资格复审合格通知单到考点报到并按序号参加面试,未按时报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2.考生在等待面试期间,要在工作人员的安排下,到指定地点侯考,不准高声喧哗,不得参加面试旁听,考试完毕后,不得将面试试题内容泄露给其他考生,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和指挥。
3.不得当场对考试评委会的评分提出异议。
4.严禁考场内使用电话、传呼、手机等通信工具,一经发现,当场取消面试资格,不计面试成绩。
(九)其他
为维护面试工作的严肃性、公平性、公正性,由市人大、市政协对面试工作进行监督,考生若发现考官或工作人员有违反工作规定和程序的,可向纪检监察机关反映。
蒙自市纪委监察局投诉电话:0873-3726632,蒙自市卫计局联系电话:0873-3724873
二、体检
(一)体检对象
1.参加蒙自市2017年事业单位紧缺人才招聘考核,与招聘单位签订了就业协议书,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
2.参加蒙自市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按笔试总成绩岗位排名与岗位招聘数1:1比例,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
3.免笔试只进行面试的岗位,按面试总成绩岗位排名与岗位招聘数1:1比例,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
(二)体检时间和地点
1.体检时间:2017年8月4日上午8:00进行体检。
2.体检地点:蒙自市人民医院(蒙自市天马路89号,新客运站往前200米)门诊楼七楼体检中心。
3.考生需持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和1张近期免冠五分照片。请各位考生带好碳素笔,需填写相关表格。
(三)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前3~5天饮食宜清淡,不吃油腻食物(动物内脏、肥肉等)和淀粉类产气食物,不饮酒,勿食猪肝、猪血、大量绿色蔬菜等。检查前一天不要过度疲劳,注意休息,晚上八点后禁食、十二点后禁水;
2.体检当天清晨空腹进行B超检查,体检前不要剧烈运动;
3.做X光检查时,宜穿棉质内衣,勿穿带有金属纽扣的衣服、文胸,请摘去项链、手机、钢笔、钥匙等金属物品;
4.体检项目在空腹情况下无先后顺序,敬请听从体检中心工作人员现场协调,以便及时顺利地完成体检。如需进食,应在抽完血、腹部彩超检查后进行;
5.受检日请穿宽松衣物,请勿携带贵重物品,勿穿戴金属饰品及勿戴隐形眼镜;
6.考生需认真听取工作人员交代的注意事项,体检过程中遵从工作人员安排。
7.女性请特别注意
(1)体检当日请勿穿着连裤袜;
(2)怀孕及有可能怀孕者,请预先告知医护人员,禁止做X光检查;
(3)做子宫附件及盆腔彩超检查者,需保留小便至膀胱充盈状态再做检查(最好不排晨尿);
(4)经期及怀孕者不作妇科检查,经期不作小便检查,待月经结束后与蒙自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联系安排检查。
8.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每人300元,由考生承担,体检费由医院负责收取。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三、档案转递
考生档案不在蒙自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的,请于2017年8月10日前将档案转入蒙自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需要开具调档案函的,及时到蒙自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蒙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10号窗口)办理。逾期未转交档案的考生,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其它注意事项
(一)体检合格人员统一领取聘用审批表,领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察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共同负责,考察严格按《红河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的相关规定进行。
(三)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体检、考察的,如该岗位在资格复审环节时未出现过递补的,可从同岗位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如该岗位在资格复审环节时已出现过递补的,不再进行递补。
(四)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体检、考察合格后,报州人社局进行拟聘公示,公示期满后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录用审批手续。
五、本公告由蒙自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六、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蒙自市人社局联系电话:0873-3718891
蒙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