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卫计委直属事业单位
红河州第一人民医院、红河州妇幼保健院
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安排
根据《红河州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和红河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相关规定,现将红河州卫计委直属事业单位红河州第一人民医院、红河州妇幼保健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面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公开招聘面试考核内容及方法
本次公开招聘面试采取专业提问和实际操作相结合的考核方式进行。以专业基础知识为主,着重考核考生专业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
(一)公开招聘面试评分方式
每个岗位考生按规定完成考核。5个考官评分的平均值为该考生的每一个项目的考核成绩。
每一专业项目考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成绩并由考生签字确认,所有项目考试结束后发放公开招聘面试成绩通知单。
(二)公开招聘面试岗位、时间安排及相关要求
1.面试岗位:
①报考红河州第一人民医院043,044,045,046,047,048岗位。
②报考红河州妇幼保健院064岗位。
2.考生证件要求:被确定进入面试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资格复审合格通知单参加面试,证件不齐者不能参加面试。
3.报到时间和地点:
①红河州第一人民医院面试岗位2017年7月28日(星期五)上午8:00准时到红河州第一人民医院门诊五楼人事科报到。
②报考红河州妇幼保健院面试岗位2017年7月28日(星期五)上午8:00准时到红河州妇幼保健院儿童保健中心二楼人事科报到。
4.面试日期安排:2016年7月28日一天。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5.为加强考试的严肃性,考试时要求统一着装。请考生自带工作服(白大褂)。
(三)各岗位的考核项目及分值:(总分100分)
1.眼科医师(043)
(1)病例分析 50分
(2)徒手心肺复苏 25分
(3)体格检查 25分
2.临床护理(044)
(1)健康宣教 25分
(2)徒手心肺复苏 25分
(3)护理实践技能 50分
3.针灸推拿医师(045)、中医妇科医师(046)、口腔医师(047)
(1)病例分析 50分
(2)徒手心肺复苏 25分
(3)专业实践技能 25分
4.临床药师(048)
(1)处方点评与医嘱用药分析 40分
(2)临床用药咨询 30分
(3)临床用药教育 30分
5.检验技师(064)
(1)基础理论 50分
(2)实践技能 25分
(3)质量控制 25分
公开招聘面试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公开招聘面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下的视为面试不合格,不能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
二、考生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身份证、资格复审合格通知单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二)考生在等待面试期间,要在工作人员的安排下,到指定地点侯考,不准高声喧哗,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和指挥。
(三)考生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抽取考号,按顺序依次进行面试。
(四)严禁考场内使用电话、传呼、手机等通信工具,一经发现,当场取消考试资格,考试不记录成绩。
三、纪律要求
(一)遵守回避规定,考官及工作人员与面试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须实行回避。
(二)参与面试工作的人员,不得向任何人透露考试相关信息,不记录、不传播、不泄露考试有关内容。
四、其他
(一)本面试方案由红河州红河州卫计委负责解释。
(二)为维护面试工作的严肃性、公正性,由州卫计委纪委,并邀请州人大、州政协对面试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考生若发现考官或工作人员有违反工作规定和程序的,可向纪检监察机关投诉。
(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电话:0873-3743949、0873-3732176
红河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