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2017年州属事业单位公开
招聘工作人员体检等有关事项通知
根据红河州2017年州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进度和相关要求,为做好2017年州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等有关工作,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体检、档案转递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
(一)体检对象
1.参加红河州2017年州属事业单位紧缺人才招聘,与招聘单位签订了就业协议书,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
2.报考红河州2017年州属事业单位,参加6月3日统一考试招聘,只笔试不面试岗位,按笔试总成绩岗位排名与岗位招聘数1:1比例,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进行面试的岗位,按考试总成绩岗位排名与岗位招聘数1:1比例,经资格复审、面试合格的人员。
(二)体检时间: 2017年8月5日上午8:00
(三)体检地点:红河州第一人民医院健康体检中心(地址:红河州蒙自市南湖南路11号)。请进入体检的考生在规定的体检时间当天上午8:00前到达体检中心一楼大厅集中,由主管部门、用人单位组织考生进行体检。未按时间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生需持身份证原件、1张近期免冠五分照片和黑色钢笔。
(五)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时要将个人疾病史如实、主动告知体检医师。
2、体检时应在医师指导下检查所有体检项目,不能漏项,以免影响录取。
3、体检前3~5天饮食宜清淡,不吃油腻食物(动物内脏、肥肉等)和淀粉类产气食物,不饮酒,禁食火锅等;检查前一天不要过度疲劳,注意休息,晚上九点后禁食。体检前不要剧烈运动。
4.体检当天清晨憋足小便,空腹到体检中心检查。若无小便,请抽完血后再饮水。
5.做X线检查时,宜穿棉质内衣,勿穿带有金属纽扣的衣服、文胸;请摘去项链、手机、钢笔、钥匙等金属物品。怀孕及有可能怀孕的女性,一般不做X线检查。
6.经期及怀孕者提前与前台工作人员说明
7.体检中心为体检者免费提供营养早餐,但须在抽血、B超检查后方可进行。
8.需要复检者另行通知,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9.考生需认真听取工作人员交代的注意事项,体检过程中遵从工作人员安排。
10.禁止替检,不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交相关部门处理。
(六)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388元/人,由考生自理,体检费由医院负责收取。
二、档案递转
报考州属岗位的考生将档案在2017年8月10日前转到红河州人才市场,需要开具调档函的,即时到红河州人才市场办理,联系电话:0873-3738152。
三、注意事项
(一)体检合格人员到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领取聘用审批表、考察表。领取时间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另行通知。
(二)考生在报考过程中,应保持电话畅通,并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公告,若因应聘人员不及时上网查询信息或通信不畅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