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事考试中心、城市规划执业制度管理部门: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全国城市规划执业制度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2〕41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将2012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12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10月20、21日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10月20日 9∶00—11∶30 城市规划原理
14∶00—16∶30 城市规划相关知识
10月21日 9∶00—11∶30 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
14∶00—17∶00 城市规划实务
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管理考试,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二、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专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6年。
(二)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4年;或取得城市规划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5年。
(三)取得通过评估的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满3年。
(四)取得城市规划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满3年。
(五)取得城市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2年。
(六)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博士学位,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
(七)1980年底前,取得城市规划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5年。
(八)1982年底前,取得非规划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0年。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城市规划原理》和《城市规划相关知识》2个科目,只参加《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和《城市规划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一)在1999年4月7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1987年以前(含1987年),取得城市规划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0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2年。
(二)在1999年4月7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1984年以前(含1984年),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7年。
(三)1970年底前,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15年;或非规划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20年。
(四)1970年底前,取得城市规划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20年;或非规划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25年。
三、考试报名及资格审查
2012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具体报名时间由各市人事考试中心自行安排,原则上网上报名时间不得少于15天。各市务必将报名时间、报名网址及时通知考生。
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的办法。请考生根据各市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等报考信息并上传照片,下载《资格考试报名表》,经单位核实、盖章后,按属地原则集中到各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审核、确认手续。考生在报名时,由于自身原因报错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资格审查工作由人事考试机构会同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共同进行。为便于准确掌握港澳台人员报考情况,请各市在报名时认真审核“国籍地区”信息项,防止考生误填误报。审核和确认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单位盖章后的《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 ;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相关工作年限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报名成功的考生须于10月15日至21日登陆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www.rsks.sdrs.gov.cn)下载打印准考证。请各市将下载打印准考证的网址、时间、方式通知到每一位考生,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
四、考试信息管理
考试信息采用《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进行管理,考试信息代码不变。各市人事考试中心务必严格按照省人事考试中心下发的资格考试考前规则模板的要求,做好报名信息采集工作,确保报名信息完整、准确、无遗漏,并于8月30日前将报名数据库报省人事考试中心。
五、考试费用
考试收费标准按鲁价费发〔2001〕163号文件规定执行。报名费每人10元,客观题考务费每人每科60元,主观题考务费每人每科120元。请各市于10月19日前按照鲁人发〔2003〕25号文件要求,将应上缴的考务费上缴至省财政专户。
六、有关事项及要求
(一)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城市规划原理》、《城市规划相关知识》、《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科目为客观题,使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城市规划实务》科目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时,考生应注意: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3、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答题所用草稿纸由人事考试机构统一发放,考后收回。
(二)2012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场设置在济南市。
各市人事考试中心要与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密切配合,严格按照规定的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核,规范考务管理,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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