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公务员法》及《韶关市纪检监察机关选调干部工作规定》(韶纪发〔2012〕11号)等有关规定,南雄市纪委监察局决定面向全韶关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的方式与职数职位
(一)选调方式
采取面试、笔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
(二)选调职数与职位
面向全韶关市公开选调8名公务员到中共南雄市纪委、南雄市监察局(含市委巡察组、综合派驻纪检组)工作,选调职位为科员。
二、公开选调的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报名范围
在韶关市范围内各级机关(含垂直管理单位)具有公务员身份或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身份,并已完成公务员登记,在编在岗的科员级公务员。
(二)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清正廉洁;事业心、责任心强,忠于职守,敢于担当,敢于坚持原则,热爱纪检监察工作,大局意识、组织纪律性强,作风扎实,为人谦和。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 (即1981年7月28日以后出生)。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符合任职回避的有关规定。
5.身心健康。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公开选调
1.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2.曾有违纪违法记录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人员,以及调入后可能产生不良影响的其他人员,不列入选调范围。
4.其它不宜办理转任情形的。
三、公开选调的方法和步骤
公开选调采取分步淘汰制进行。程序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笔试、组织考察、体检、公示。
(一)公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凡符合条件的对象,报名时需提供报名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表格在公告网站下载),并带齐毕业证书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大一寸蓝底免冠正面同底近照2张。
网站地址:南雄门户网http://www.gdnx.gov.cn
南雄廉政网http://jj.gdnx.gov.cn
报名开始和截止时间:2017年7月24日至2017年7月28日(工作日上班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南雄市纪委干部管理监督室(南雄市政府大楼四楼)联系人:李光利、李普荣,联系和咨询电话(上班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0751-3883319。
(二)资格审查
由南雄市纪委监察局干部管理监督室按规定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发放面试通知书。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应达到选调人数的1:3以上,未达到报考人数比例,由市纪委监察局研究决定是否相应减少选调人数,并在相关网站另行公告。
(三)面试
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的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和语言表达、仪态仪表等方面的情况。面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以1:2的比例确定参加笔试人选并发给准考证,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进入笔试。
(四)笔试
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采用闭卷的形式,笔试内容以能力测试为主,主要测试应试者胜任纪检监察机关工作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和基本理论知识。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以1:1.5的比例确定组织考察人选。
(五)组织考察
组织考察总分为100分。由选调单位发出入围人员考察预告,派出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通过民主测评、考察谈话、查阅档案、查核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实地考察方式,全面了解选调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组根据考察情况进行评分,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以1:1的比例确定拟调入人选。
(六)统一体检
拟调入人选统一体检,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实施,有体检不合格者按考察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替补。
(七)公示转任
确定转任对象后,在相关网站和转任对象单位公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转任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四、有关情况说明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人员须保持手机(报名表上手机号码)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二)面试、笔试、组织考察、体检时间和地点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另行通知。
(三)报名时须签订个人身份承诺书和计划生育承诺书(现场报名时签订)。
(四)报名人员提供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资格。
本公告由中共南雄市纪委、南雄市监察局负责解释。
中共南雄市纪委 南雄市监察局
2017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