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佛山市三水区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拟面向广东省公开选调1名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对象和条件
(一)选调对象
广东省范围内实施公务员法单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符合选调条件的男性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不含试用期公务员和聘任制公务员、在三水区镇街服务期未满5年的镇街公务员。
(二)职位要求
选调 职位 | 人数 | 年龄 | 学历 学位 | 专业 | 其他条件 |
科员 | 1人 | 35周岁以下(计算年龄截止时间为报名的第一天)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 财政学(含:税收学)(A020203)、 金融学(含:保险学)(A020204)、 会计学(A120201)、 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 财政学类(B0202)、 金融学类(B0203)、 会计学(B120203)、 财务管理(B120204)、 审计学(B120207)。 | 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或以上职称 |
(三)其他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具有良好的政治品质。
2.已办理公务员(或参公人员)登记手续,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以上等次。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调。
二、选调程序安排
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确定拟选调对象、体检、公示、办理转任手续等程序和方法进行。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信函报名和网上报名的方式。如报名人数少于1:5的比例,则取消本次公开选调。
报名者需提供以下资料:
1.《佛山市三水区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明、会计从业资格证、本人《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各1份;
3.近期免冠大一寸彩照2张(同版,其中一张粘贴在报名表上)。
报名时间:2017年8月7日—8月11日。现场报名者在报名时间内(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提交上述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信函报名者将上述材料的复印件以邮政快递形式于报名时间内(以当地邮戳为准)寄出;网上报名者将上述材料的电子版或电子扫描件,发至电子邮箱535903@qq.com。
报名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康乐路2号区财政局11楼1102室。
联系人:严小姐,联系电话:0757-87756341。
(二)资格审查
根据选调的对象和条件,对每位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
(三)考试
采取笔试、面试的形式。从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依成绩高低顺序,按选调人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够面试比例的按笔试合格人数确定。笔试、面试成绩按5∶5的比例综合计算总成绩。笔试、面试和总成绩满分均为100,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和体检
从通过核查比对且笔试、面试成绩合格者中,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选调人数1:1的比例确定初步考察名单,同时进行资格复审。经初步考察和资格复审合格的,进一步通过实地调查了解、查阅档案材料等办法,重点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和日常表现,确定拟选调对象名单。
组织拟选调对象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
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可从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序递补。
(五)公示
通过体检的拟选调对象名单,在佛山市三水区财政局网站进行公示。
(六)录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
三、其它事项
(一)报名者提供的报名材料不全或与选调条件不符者不能参加选调。报名者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经资格初审符合选调条件的,需在面试环节提供报名材料原件,予以核对后退回个人。
(二)确定为拟选调对象的须在体检环节前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选调证明。
(三)原则上,拟选调对象的行政级别调至本单位后需重新确定。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