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师范学院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和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经研究并报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工作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郑州师范学院2017年计划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及管理人员20名(具体岗位见附件《郑州师范学院2017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学历要求:见附件《郑州师范学院2017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4、具有在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院校四年以上工作经历;应聘教师岗位者所学专业应与所报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
5、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聘用后能够按照学校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6、报考年龄要求参照附件《郑州师范学院2017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1月1日。例如:50周岁以下是指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证日期为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近5年内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等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17 年7月30日至7月31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英才街郑州师范学院东校区文汇楼(原公共教学楼)c区一楼。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者根据招聘《公告》登陆郑州师范学院网站人事处页面“人事信息”栏下载填报《郑州师范学院2017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现场报名需提交:
(1)《郑州师范学院2017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打印版一式三份(本人亲笔签名)及电子版;
(2)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国外学历需携带由国家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认定的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4)本人在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院校工作经历的证明(加盖单位公章或人事部门公章,否则无效)。工作年限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如在高校工作四年及以上,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满四年);
(5)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单位公章或人事部门公章);
(6)3张1寸同底近期免冠彩色照片。
(二)资格查审
资格审查工作由郑州师范学院负责,郑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监督。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名单将在网上公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查实应聘人员资格不符,取消应聘资格。
应聘人员有需要咨询的事宜,可直接与郑州师范学院人事处联系。地点及联系方式:郑州市惠济区英才街6号郑州师范学院人事处(西校区图书馆楼八楼803室)联系电话0371-65502693 联系人:焦国慧 陈彦勇。
(三)招聘形式:根据不同岗位要求,采取结构化面试和试讲的方式择优录取。
1、教师岗位:考试方法采取结构化面试和试讲方式。
(1)结构化面试
面试开考比例1:3。同一招聘岗位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数之比不低于1:3。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原则上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计划。
a.时间和地点:网上通知及电话通知。
b.面试内容:为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公共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主要测评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
c.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d.根据结构化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试讲的人员。
e.参加试讲的人员名单将在郑州师范学院网站公布(请应聘者予以关注)。
(2)试讲
a.时间和地点:网上通知及电话通知。
b.试讲内容:采取课堂讲授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知识水平和职业技术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c.试讲满分为100分,试讲成绩当场宣布。
d.根据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成绩60分以下者为不合格。
e. 按照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将在郑州师范学院网站公布(请应聘者予以关注)。
2、管理岗位:考试方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面试开考比例1:3。同一招聘岗位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数之比不低于1:3。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原则上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计划。
(1)时间和地点:网上通知及电话通知。
(2)面试内容:为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公共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主要测评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
(3)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4)根据结构化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成绩60分以下者为不合格。
(5)按照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将在郑州师范学院网站公布(请应聘者予以关注)。
四、体检
(一)参加体检时间和地点:网上通知及电话通知。
(二)体检统一组织。体检参照2017年教师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如体检出现不合格者,由郑州师范学院研究决定是否按同一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将按照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在考察过程中,因个人自动放弃或考察不合格以及有违纪违规记录或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一)根据成绩、体检、综合考察,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郑州师范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照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程序办理审批手续。
(二)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开始计算,期间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九年(含试用期)。
(三)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其他
(一)招聘工作中具体事宜将及时在网上发布,应聘人员应随时关注郑州师范学院网站有关本次公开招聘的所有信息,若本人不及时阅读相关信息造成后果,责任自负。
(二)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监督电话: 0371-67185381(市人社局)0371-66962327(市教育局)。
(三)本公告由郑州师范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郑州师范学院
2017年7月 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