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解决我县第一高级中学相关学科教师不足问题,根据省、市招聘工作有关规定,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到高校公开引进优秀教师20名,聘用后列入财政全供教师事业编制。按照“德才兼备、专业对口、公平竞争、择优引进”的原则,并保证整个引进工作的有序进行,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由主管副县长任组长,教育、人社、编制、财政和纪检监察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温县公开引进高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次引进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具体实施。
组 长:李美玲(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郑志超(县教育局局长)
卢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朱瑞晨(县第一高级中学校长)
成 员:田二军(县教育局副局长)
原红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闫更臣(县编委办公室副主任)
晁念平(县财政局副局长)
王建星(县教育局纪检书记)
杨同强(县第一高级中学工会主席)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田二军任办公室主任。
二、引进学科及人数
本次共引进教师20人,其中语文3人、数学2人、英语3人、物理1人、化学2人、生物1人、政治2人、历史2人、地理2人,信息技术1人,美术1人。
三、引进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3、学历要求:
(1)高考文化课学科(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重点引进省内河南大学、河南师范大学、郑州大学、信阳师范学院4所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专业具有二本及以上学历(不含专升本);省外师范类院校全日制师范专业具有一本及以上学历。
(2)非高考文化课学科(信息技术、美术):全日制具有二本及以上院校;
4、年龄要求:截止2017年1月1日,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符合聘用岗位的专业要求,持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且所学专业和教师资格证认定的专业与报考岗位的专业一致或相近;
6、在编人员需经现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方可报考;
7、2017届毕业生应持就业推荐函,并在2017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报考学科相应教师资格证、毕业证以及就业报到证或出具成绩合格证明。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犯招聘纪律行为未满5年的人员;
4、曾被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开除、辞退或解除聘用合同的;
5、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6、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未满的;
7、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由县教育局及用人单位具体实施。主要考察报考者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若考察过程中有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的,不再递补。
(六)聘用
根据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核实。公示结束无异议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聘用文件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不办理或因个人原因无法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在聘用单位服务期限不得低于5年。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未就业毕业生试用期为1年,其他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对新聘用人员进行综合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纪律与监督
(一)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有关规定,严格实行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
(二)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在整个招考过程中,凡发现报考者与拟引进学科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报考人员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规定地点领取有关证件、通知和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三)引进过程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无论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在考试聘用过程中出现违纪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依纪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本方案由县公开引进高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91-6185200 0391-6198581
15036516645(白老师)
15539151256(王老师)
温县公开引进高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