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人员:
经过现场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或国考等程序,2017年春季第一阶段面向社会认定高中、中职教师资格现已进入发证阶段,请通过教师资格认定的申请人(名单见附件)按要求前往领取教师资格证。具体安排如下:
一、发证时间:2017年7月31日—8月2日(周一至周三)上午8:45—11:45,下午13:30—16:30。
二、发证地点:广州市黄埔区教师发展中心(黄埔区大沙东路318号区委党校2号楼9楼)。
三、注意事项:请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毕业证签领,并收取两证的复印件。如需代领的,须出示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及申请人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和委托书签领。
四、请还未领取初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的申请人携带有关证件,在上述时间内前来领取证书。具体名单请查阅我局于2017年6月底发出的《关于领取2017年春季第一阶段教师资格证书的通知》。
(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82377957;刘老师:联系电话:82377539)
广州市黄埔区教师发展中心
2017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