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来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来政办发〔2012〕186号)的有关规定和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我校决定通过“直接考核”方式,面向全国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硕士研究生公开招聘历史教师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7月25日~1999年7月25日期间出生);全国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硕士研究生;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条件,任职资格,执(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我区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处罚期未满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非2017年应届毕业生的研究生;
5.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人员;
6.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7.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8.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报名程序
(一)招聘岗位查询。见附表《来宾实验高级中学2017年面向硕士研究生招聘教师计划表》
(二)报名。报考者下载《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二份,填写相关信息,并将本人的报名材料传真(传真号0772-3250824)或邮寄(以邮戳为准)到学校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材料包括: 《报名登记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2017年毕业生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等复印件各1份。
报名时间: 2017年7月25日至8月3日。
报名地址:柳州市柳邕路381号来宾实验高级中学办公楼3楼行政办。
(三)资格审查。学校根据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和有关要求,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8月4日至8月5日。
(四)确定考核人选。考核人选名单及相关要求报经市人社局核准后统一在来宾人才网公布,学校通过电话方式通知被考核人员。
考核人选公布时间:2017年8月8日前。
三、考核、体检、审批和聘用
(一)综合考核。主管单位和招聘单位根据《来宾市市直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聘)用考核办法(试行)》,成立考核小组,对进入直接考核的人员进行政审,着重对应聘人员在政治思想素质、道德素质、廉洁自律、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与特长、研究能力、获奖情况、工作经历等方面进行考核。凡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各项考核的,按弃权处理。政审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一律不予聘用。
(二)体检。通过综合考核的应聘人员须进行体检。招聘单位按计划招聘人数和考核人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三)确定拟聘人员名单。根据综合考核结果,并体检合格的人员,经考核小组讨论后,将拟聘人员名单报主管部门及来宾市人社局审核后公示。
(四)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填写《来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经主管部门审核,报市人社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
四、纪律要求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直接考核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主动回避。
(三)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参照人社部发〔2009〕126号文件的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四)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人员,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五)严格按公开招聘的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应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有关说明
本公告由来宾实验高级中学负责解释。
其他不尽事宜,我校将按照《来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和有关规定执行。
联系方式
地址:广西柳州市柳南区柳邕路381号来宾实验高级中学办公楼三楼行政办
联系人:罗明荣
联系电话:0772-3250824,188****8868
2:来宾实验高级中学2017年面向硕士研究生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来宾实验高级中学
2017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