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绩效考评工作,根据有关规定,对柳州市绩效评估中心空缺岗位面向全市遴选。现就遴选工作公告如下:
一、遴选单位性质、岗位及人数
单位性质:柳州市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遴选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实际聘用岗位等级根据聘用人员职称、原岗位等级和本单位空缺岗位情况确定);
遴选人数:3人(其中专业技术岗位十级1人、十一级1人、十二级1人)。
二、遴选范围
柳州市本级以及五县、五城区、柳东新区、北部生态新区(阳和工业新区)行政事业单位(属事业单位的必须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职在编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
三、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热爱绩效考评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有岗位职责的文化程度、知识、能力,具备遴选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30周岁以下(198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3.岗位1(专业技术岗位十级):要求会计、会计学、财务管理、财务会计、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会计与统计核算、财务信息管理专业毕业,有中级职称;
4.岗位2(专业技术岗位十一级):专业不限,有助理级职称,在专业技术十一级或更高级岗位工作过,或在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工作3年以上(含3年);
5.岗位3(专业技术岗位十二级):专业不限,有助理级职称。
同等条件下,岗位2和岗位3要求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公文写作能力、协调沟通能力;有较强的信息技术实际操作能力,以上条件从事过相关工作并具有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遴选
1.受处分未满影响期限的;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还在试用期内的工作人员;
4.按政策规定有最低服务年限,但尚未服务满最低年限者;
5.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适宜参加遴选的其他情形。
四、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2017年7月25日至7月31日工作日期间)
有意向参加遴选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填写好《2017年市绩效办下属事业单位遴选报名表》(见附件),到市绩效办进行现场报名,不接受电话报名或电子邮件等其他方式报名。
报名须附学历证、学位证、身份证、相关职业资格证等相关证件的复印件 (报名时需携带原件进行核对)、本人近年来撰写的文字材料(工作总结、讲话稿、论文等)以及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3张。
市绩效办将根据报考人员的实际情况当场告知审核结果。
报名地址:柳州市潭中东路66号桂中大厦东侧3楼。
(二)考试(2017年8月5日至2017年8月7日)
1.遴选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未达到1:3比例,适当减少遴选人数。
2.遴选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达1:8以下比例直接进行面试,超过1:8比例先进行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文字写作能力等,笔试成绩满分100分,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职责所必备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理论功底等。经面试后,根据面试成绩得分高低,由市绩效办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
3.具体时间由市绩效办电话通知。
(三)考核
考核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以及与招考职位的匹配程度等。在考核过程中,先通过查阅档案等方式对考核人选的身份资格等条件进行审核,如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考核人选资格。考核不合格的,可以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
经考核合格的人员,由市绩效办研究并择优确定为拟选调人员,在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公示时间为七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有异议并经查实有问题的,取消其选调资格。
本公告由市绩效办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72-2611072。
柳州市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