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等有关规定,经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拟录用曾维一等4名同志(见附件)为公务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如对拟录用人选有异议,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南宁市商务局反映,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17年7月31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南宁市商务局人事科,过期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17年7月25日—7月31日
邮寄材料送达地址:南宁市嘉宾路1号南宁市政府1号楼第14层11408号,邮政编码:530000
监督电话:0771—5539266、0771—5509012
南宁市商务局
2017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