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关于印发〈2017年选聘城市社区党建工作组织员和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工作方案〉的通知》(桂组通字〔2017〕54号)和《2017年选聘城市社区党建工作组织员和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简章》的精神,经过网上报名、能力素质测试、考察、体检等程序,综合各位考生测试、考察和体检等方面情况,按照“好中选优”的原则,拟将刘伊琳等55名考生确定为梧州市城市社区党建工作组织员聘用人选(第一批),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原计划选聘59名,现空缺4名,是由于考生卢小雁(女,笔试成绩69.5分)、陈幸凤(女,笔试成绩66分)、苏锦兰(女,笔试成绩63.5分)怀孕未能参加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并请示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组织二处,同意待其生育后,经体检合格再落实选聘事宜;第59、60、61等3名考生同分数(笔试成绩60分),需进一步确定拟聘用人选。对拟聘用人选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17年7月31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中共梧州市委组织部组织二科(直接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邮政编码:543000;联系电话:0774-6021849。
公示名单如下:
刘伊琳,李丽萍,白又方,韦明媚
李海月,邓欣玲,卢敏清,农小燕,刘华贤,杨雪霞,朱富凤,欧 晴,徐海朗,冯土连,李佳原,何德盛,李月兰,黄银霞,钟广葵,陈 霏,李嘉玲
曲艳君,覃丽霞,朱燕琪,马 丹,刘金玲,梁海梅,邱艳梅,周 斌,刘海容,聂秋宁,卢桂芳,黄梦瑶,甘 燕,黄廉凯,农金英,余醒敏,李炳伟
梁鸿基,何 燕,赵汝娟,陈晓燕,韩强强,黄嘉敏,林君玉,黄贤龙,李 艳,容雪淇,李权锋,岑 冰,吴秋螢,蒙丽好,陀泳霞,陈雨杭,刘泳君
中共梧州市委组织部
2017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