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中共深圳市委党校面向本市公开选调5名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具体职位要求见《深圳市委党校选调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二、选调条件
(一)具有本市在编公务员身份,且已完成公务员登记。选调主任科员职位的,须任主任科员,或任副主任科员3年以上;选调副主任科员职位的,须任副主任科员,或任科员3年以上。
(二)思想政治素质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7月1日以后出生)。
(四)学历等具体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五)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六)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七)职位要求的其它任职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一)正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二)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限制期内的。
(三)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方式
报名可采用发送电子邮件或传真报名方式。请报名者登录中共深圳市委党校网站下载《市委党校选调公务员报名表》,录入相关信息,于7月13日下午5:00前,发邮件或传真至指定地址。
联系人:罗老师;联系电话:82768879
传真电话:82768879
电子邮箱:luojq@szps.gov.cn
中共深圳市委党校网址:http://www.szps.gov.cn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组织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我校确定考察对象,组织考察工作。
六、确定选调人选
根据考试及考察情况,校委会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在征求其所在单位意见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及任职手续。
七、报名要求
(一)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二)报名者准备以下材料于面试当天提交:报名表、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证明,现职务任免审批表和《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两张大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报考办公室文秘、宣传岗位的,还须提供本人撰写的文字材料或在市级以上刊物以第一作者发表过的各种文章。报考人员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选调资格。
八、本公告由深圳市委党校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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