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卫生事业发展需要,结合当年江川县机构编制委员会下达补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计划通知,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江川县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7名,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名称、人数、专业及学历要求
见附表:《2012年江川县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二、招聘范围和渠道
面向云南籍生源,普通高校或国民教育毕业生公开招聘(本县在职人员除外)。
三、招聘条件
1、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作风正派,廉洁奉公,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符合岗位从业人员要求。
3、年龄:35周岁以下(1977年7月1日后出生)。
四、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7月17日-19日。
上午8:30—11:00时 下午14:30—17:00时
2、报名办法:不分招聘单位,按岗位报名。持本人身份证、户口册、毕业证、未就业毕业生需提供报到证或就业登记证(需交复印件各一份),2012年应届毕业生,可先由所在院校提供学历、专业和毕业时间证明参加报名,在职人员除提供报名时所需的证件外,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名的证明和执业医师资格证,但在办理聘用手续时必须提供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否则取消资格,依次递补。报名时交小一吋免冠近照2张,报名费50元。
3、报名地点:江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劳动力市场一楼大厅
(二)资格审查
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共同对报名人员进行报名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方可报名。
(三)考试
1、笔试(100分)。笔试内容:医疗卫生基础知识。
2、确定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果报名人数达不到1:2的比例,报考人员在参加笔试后,直接参加面试。
3、面试(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
4、笔试时间:2012年7月30日上午9:00—11:00时
5、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四)确定拟聘用人员
1、考试结束后,分招聘岗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同一岗位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时,综合成绩并列的,持有执业医师资格证者优先,否则按笔试成绩排序。如报名人数未达到1∶2比例的岗位,综合成绩必须达到60分及以上。综合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
2、体检
拟聘用人员按照《云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到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依次递补。体检费由考生自理。
3、考核
由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为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通过考核,如有玉人事发[2003]40号文件第五条规定的10种情形之一的,视为不合格。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考核不合格者依次顺延递补。
4、公示。拟聘用人员在江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问题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
(五)聘用管理。
1、办理聘用手续前,由招聘单位与拟聘用人员实行双向选择(各用人单位的招聘人数、岗位及聘用条件,双向选择时公布)。
2、办理聘用手续时,拟聘人员必须提供聘用所需的相关证件材料,2012年应届毕业生于2012年8月30日前凭毕业证、报到证(或就业登记证)原件办理聘用手续,逾期不来办理或毕业证上的学历和专业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3、聘用人员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执行,并享受有关福利待遇。
4、拟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
5、聘用人员本科学历两年内、专科学历四年内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的,单位将与其解除聘用合同。
五、纪律要求
1、在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供资料应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
2、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了解考录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未按公告要求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3、对违反考录纪律或涉及伪造、变造证件、证明材料、印章的应聘者,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4、按照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招聘工作接受社会的监督。举报电话:8011802
江川县卫生局 江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八日
附表:
2012年江川县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序号 |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招聘条件 | |
学历 | 专业 | |||
1 | 临床医学 | 23 | 专科及以上学历,普通高校本科须取得学士学位,国民教育考生须持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 临床医学 |
2 | 检验学 | 2 | 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学士学位。 | 医学检验 |
3 | 病理学 | 1 | 专科及以上学历,普通高校本科须取得学士学位,国民教育考生须持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 临床医学(病理检验方向) |
4 | 骨伤科 | 1 | 专科及以上学历,普通高校本科须取得学士学位,国民教育考生须持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 骨伤专业 |
合计 | 27人 | |||
说明:以上专业要求参照《2012年云南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学科)指导目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