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教育部、总参谋部《关于印发<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及退役后入学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2013]8号)的通知精神,凡被我校正式录取且被应征入伍的考生如需要办理保留入学资格的请于9月10日前将以下资料邮寄到我校招生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1、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县级征兵办盖章)(两份、原件)。
2、入伍通知书复印件。
3、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原件请自行妥善保管,复学时需要)。
4、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在一张纸上)。
5、入伍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收件详细地址:XX省XX市XX区XXX路XXX号,XXX(收),13888888888
邮寄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机场路1988号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编:315012
电话:0574-87422003
(仅接收顺丰快递)
填写说明:
1、“专业名称”请填写录取通知书上完整专业名称;
2、“录取通知书编号”可空或填写学号;
3、“联系电话”请务必把家长和本人手机都写上(本人手机因回寄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时学生已到部队会联系不上);
4、入伍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意见处请务必填写完整的联系签名和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