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背景】
有网友发布图文称:“辽宁省绥中县永安堡乡小河口村小河口长城被人用砂浆抹平了,原本残缺的垛口墙等都被抹平了,野性十足的长城成了被硬化的‘路面’。”该网友发布的图片显示,有一段长城的城墙顶面经过修缮后,被一层灰色物质覆盖,原有的方砖和条石没有显露。对于古长城“旧貌换新容”,上述网友质疑:“这种修葺还不如不修,简直比破坏还可怕。”公开资料显示,小河口长城是全国文物重点保护单位,始建于明洪武十四年(公元1381年),坐落在永安堡乡西沟村一带雄险陡峭的燕山山脉上,由于雄踞于险峻的山岭,所以又有“第三八达岭”之称。据了解,小河口村是西沟村的一个自然屯,这里的长城因远处深山老林,鲜为人知,是原汁原味的野长城,被誉为“最美野长城”。
【题目预测】
最近,网络爆出有700年历史的国家级文保单位,位于辽宁绥中被誉为“最美野长城”的小河口长城的一段一两公里的城墙与地面被抹平,起伏的墙垛与野性风貌被硬化路面所取代。对此,你怎么看?
【参考答案】
文保部门本该是长城保护的主力,因为修缮不当造成长城的进一步破坏,失职事小,文物不可复得事大。无论当地文物保护部门如何解释“合理合法”,都不能改变保护名义下文物损毁的事实。基于发展的建设性破坏,和出于好心的破坏性修复,都与文物保护背道而驰。对文物筋骨的伤害,对文物气质的荼毒,后果是一样的。
近年来,诸如此类的破坏性修复文物并不少见,其根源就在于违法违规成本太低,事后很少有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存在立案不送、以罚代刑、重罪轻判等现象,对相关责任方的惩罚往往不痛不痒。另外,我国很多地方的文物保护修缮还远远没有达到专业化的水平,文物保护修缮,还未走向职业化、市场化。如,像长城协会这样的组织,仅仅只是学术组织,并没有一个价值的杠杆将与文物领域分散的专业、技术力量作用到实体的保护中去。
但凡古建筑,都讲究“修旧如旧”,即使不如旧,也不能面目全非。同样,长城的修缮应当遵守不改变原状的原则。长城段落已经损毁的,应当实施遗址保护,不得在原址重建。另外,要想防止出现修缮变毁坏现象的发生,应改革文物保护修缮的体制机制,改变文物保护修缮重审批轻管理的方式。同时,还要健全长城等文物的法律保护,对于涉嫌破坏文物的,必须由司法机关介入,对此立案,根据长城的破坏程度,追查相关责任方的法律责任,依法惩处。
文物不只是文化遗产,更是一种精神符号,熔铸了深沉的家国情怀。文化保护,让它们以本来面貌在历史中穿行,是每一代人的责任。既不任旧如旧,坐视它们雨打风吹去;也避免改旧换新,不做“自毁长城”的傻事,才能让文物自在地呼吸。保护好历史现场,才能传承文明,后世子孙无论走多远,都能找到“回家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