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科级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科(室)、局、中心、支队:
《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科级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方案》已经局党组讨论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七月三日
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科级干部竞争上岗
实施方案
根据《昭通市市级机关科级干部竞争上岗实施办法(试行)》(昭组通〔2011〕91号)精神,结合人社局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空缺科级岗位实际,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我局科级干部空缺岗位采用竞争上岗方式选拔。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条例规定》(中办发〔2004〕13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为依据,认真贯彻《昭通市市级机关科级干部竞争上岗实施办法(试行》,坚持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标准,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竞争上岗的程序,采取竞争上岗的办法,任用空缺岗位的科级领导干部。
(二)基本原则。
1.党管干部;
2.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3.群众公认、注重实绩;
4. 公开、公平、民主、竞争、择优;
5.民主集中制;
6.依法办事;
7.考试与考察相结合。
二、竞岗人员的基本条件和资格
参加竞争上岗人员应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认真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思想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必须符合《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中组发〔2008〕7号)文件规定的基本条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2.竞争正科级职位的,任实职副科级2年以上或任副主任科员3年以上;
3.竞争副科级职位的,任科员职务3年以上或同级职务。
4.正、副科级竞争上岗,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7年7月以后出生);正科级或同级职务参加正科级职位竞争的,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2年7月以后出生)。
5.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符合条件的正、副科级管理人员和符合调任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报名参加竞争上岗。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受理: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拔使用限制期内的;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违反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的;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不合格)情况的,以及其他在规定期限内不能提任的。
四、竞争上岗的程序和方法
(一)公布职位。以本局网站宣传竞争上岗的目的、意义,公布竞争职位、任职条件、竞争上岗程序、办法等相关事项。
(二)公开报名。凡符合条件和资格的人员,均可在规定的时间内书面申报职位。一般由个人报名,也可以采取群众推荐和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竞争职位数与参加竞争人员的比例不得低于1︰2。
报名者应持有以下材料:
(1)报名表1份。
(2)毕业证复印件1份。
(3)身份证复印件1份。
(三)资格审查。根据竞争上岗的条件和要求,由本单位科级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对报名竞岗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资格审查合格者,公布报名人员及资格审查结果(公告一)。
(四)笔试。组织资格审查合格者考试。正、副科级竞争上岗笔试一并进行。考试形式为开卷,笔试内容:一是党的基本知识,包括“四群”教育、领导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创先争优活动、跨越发展先锋行动、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二是云南省情,云南两强一堡战略;三是昭通市情,昭通经济社会发展思路;四是市人社局职能职责等。笔试成绩占30%(公告二)。
(五)竞争演讲。由单位科级干部竞争上岗领导组负责组织。以抽签顺序,参加竞争上岗的人员面对评委和参会人员介绍自己选择的职位、选择该职位的理由以及就任该职位的打算。并就考评委员会提出的问题进行答辩。演讲限时10分钟,演讲答辩结束后, 由考评委员会给每位竞岗者进行量化打分。计分方法是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求出平均分即是竞岗者演讲得分,按百分制计分,当场统计公布分数。竞争演讲占30%。
(六)民主推荐。竞争上岗演讲结束后,由与会人员对竞岗者进行民主推荐,用无记名方式填写推荐表。民主推荐分A、B、C票。A票为局领导,权重为30%;B票为各科室及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以及同级非领导职务干部,权重为20%;C票为其它干部职工,权重为50%。民主推荐评成绩占40%。演讲和民主推荐成绩公布(公告三)。
(七)组织考察。把笔试成绩、竞争演讲成绩和民主推荐成绩三项相加后的总分即确定为每位竞岗者的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每一职位前两名竞岗者作为该职位的考察对象。科级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 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考察要做到全面、准确、客观、公正,考察结束后形成考察组全体成员签名的书面考察材料。(公告四)
(八)确定拟任意见。局党组根据笔试成绩、演讲成绩、民主推荐成绩和干部考察组意见,集体讨论决定竞岗者的拟任意见。
(九)公示。对拟任用人员进行公示,时间为七天。
(十)办理任职手续。经过公示,对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拟任人选,由公务员局按程序办理任职手续。
(十一)竞争上岗因人数较少形不成有效竞争的,报人社局科级干部竞争上岗领导组审核同意后,采用民主推荐、组织考察方式进行。
五、竞争上岗范围确定
(一)局机关正科级、就业局副局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心主任、工伤生育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主任、人才服务中心主任职位面向市人社局机关及其下属单位符合竞岗条件的人员竞争。
(二)其余各单位科级职位在本单位内部进行。
六、竞争上岗分步实施
本次竞争上岗分四批次进行。
第一批:正科级职位选拔;
第二批:主任科员选拔;
第三批:副科级职位选拔;
第四批:副主任科员选拔。
七、竞争上岗的组织
本次竞争上岗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局科级干部竞争上岗领导组统一组织,各单位科级干部竞争上岗领导组具体实施。实施主体分别是:局机关、公务员局、社保局、就业局、医保局、监察支队。
八、正科级职位竞争上岗时间安排
正、副科级竞争上岗争取在7月31日前完成,具体时间由各单位结合实际自定。
九、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领导干部竞争上岗时有下列亲属关系之一的,必须按规定实行回避。
(一)夫妻关系;
(二)直系血亲关系;
(三)三代旁系血亲关系;
(四)近姻亲关系。
十、加强组织纪律
科级干部竞争上岗工作,在局党组的领导下,在市第一纪工委的全程监督下开展。严格按照《昭通市市级机关科级干部竞争上岗实施办法(试行》实行。对竞争上岗中出现的违纪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纪委中组部《关于对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行为的处理规定》等有关法律和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可宣布竞争上岗结果无效,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全局干部职工要正确对待竞争上岗,不得在竞争上岗过程中弄虚作假,严禁干部选拔任用拉票行为,干部职工对竞争上岗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行为,有权向市纪委、市委组织部或局科级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工作领导组举报。举报电话:2127275,2121057,2120939。
十一、加强组织领导
局机关和各单位要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法》和《昭通市市级机关科级干部竞争上岗实施办法(试行》,切实加强科级干部竞争上岗的领导。为此,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市人社局科级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
(一)成立市人社局科级干部竞争上岗工作领导组。党组专职副书记李晓波任组长,副局长赵明、谭建、牟丽佳、王永亮任和调研员任毅刚、熊明海、伍明华任副组长,姜成焕、吴兴明、魏家金、杨成、杨斌为成员。
(二)设领导组办公室。领导组下设科级干部竞争上岗办公室在机关党委,由段毅任办公室主任,陈振明、吴燕萍、马灿峰、邓怀江、杨正华为办公室成员,具体负责科级干部竞争上岗日常事务。领导组办公室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鼓励符合条件的干部踊跃报名,积极参加竞争上岗活动,接受组织挑选。
(三)局机关和下属单位要成立科级干部竞争上岗领导组及其办公室,切实加强本单位科级干部竞争上岗的领导。局机关领导组由赵明副局长任组长,邓怀江、段毅任副组长;公务员局由牟丽佳副局长任组长,陈振明任副组长;社保局、医保局由谭建副局长任组长,杨成、姚斌分别任副组长;就业局、监察支队由王永亮副局长任组长,杨斌、曹廷厚分别任副组长。
十二、几点要求
(一)各单位科级干部竞争上岗领导组于7月3日前报局科级干部竞争上岗领导组办公室。
(二)拟定本单位《科级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方案》,报局科级干部竞争上岗领导组审定后实施。
(三)各单位《科级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方案》由局科级干部竞争上岗领导组办公室统一在本局网站上发布。
附件:1. 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组织开展正科级干部竞争上岗职位设置
一、由局机关竞争上岗领导组开展竞争上岗职位
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科科长 1名
农村社会保险科科长 1名
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常务副院长 1名
信访科科长 1名
农民工工作科(市农民工工作办公室)科长 1名
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心主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1名
市工伤生育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主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1名
市人才服务中心主任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1名
二、由公务员局组织开展竞争上岗职位
公务员局综合科科长 1名
公务员局职位管理与考核奖励监督科科长 1名
公务员局考试录用与培训教育科科长 1名
三、由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组织开展竞争上岗职位
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副局长 2名
四、由市劳动就业服务局组织开展竞争上岗职位
市劳动就业服务局副局长 1名
五、由市医疗保险局组织开展竞争上岗职位
市医疗保险局常务副局长 1名
六、由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组织开展竞争上岗职位
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常务副支队长 1名
副科级职位待正科级干部竞争上岗结束后再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