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全部结束。现将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工作通知如下:
一、领取对象
2017年度在我区申报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并认定合格者。
(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教师资格证领取请咨询南昌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处。)
二、领取时间
2017年8月1日-4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三、领取地点
红谷滩新区教育事业管理中心四楼人秘科(红谷滩新区丽景路827号实验学校内)
四、领取证书须知
1、高校应届毕业生申报教师资格的由高校集中领取,请各有关学校带好资格审查表(凭证联)前来办理。
2、其他社会人员申报教师资格的请携带本人身份证、资格审查表(凭证联)。
3、教师资格证书原则上由本人领取,特殊情况的可委托办理,委托办理人员需带好委托证明、委托办理人的身份证及以上材料。
4、教师资格证书的领取采取集中发证方式,请按时前来办理。
5、《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与教师资格证书一并下发,请务必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及时存放入本人人事档案,教师资格证书需妥善保管。
特此通知
红谷滩新区教育事业管理中心
2017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