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促进内乡教育均衡发展,切实解决师资力量不足问题,经县政府研究同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公开招聘教师380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教师工作要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标准,严格招聘程序和工作纪律,确保招聘教师质量。
二、招聘范围
1、报考农村小学教师职位的,须具有内乡县户籍,或者配偶及父母一方有内乡县户籍,或长期在内乡居住,面向未就业全日制普通类大中专毕业生中公开招聘。
2、报考城区初中(实验初中、内乡初中)、城区小学(城镇小学、内乡六小和特教学校)及菊潭学校、实验学校教师职位的,面向社会在未就业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其以上毕业生中公开招聘。
三、招聘岗位
本次共招聘教师380名,详见《内乡县政府购买服务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
四、招聘条件
1、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思想进步,品行良好;热爱教育事业,愿意长期在内乡县从教;
2、身体健康,具有适应教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报考实验初中、内乡初中教师职位的,须是持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资类本科及其以上相应专业毕业生。
5、报考城镇小学、内乡六小和特教学校音乐和美术、实验学校、菊潭学校教师职位的,须是持有小学及其以上教师资格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其以上学历毕业生。
6、报考特殊教育学校特殊教育教师职位的,须是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其以上特殊教育专业毕业生;
7、报考农村小学教师职位的,须持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的全日制普通中等师范学校毕业生或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其以上学历毕业生。
8、报考体育、音乐、美术教师职位的须是相关专业毕业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
4、其他不符合招聘单位有关要求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通过电视、网络等媒体向社会公布招聘数额、招聘条件及招聘办法。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七个工作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凡符合招聘范围、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报名时本人持教师资格证书、学历证书、身份证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报名登记表(请下载附件2),以及就业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或就业派遣部门开具的未就业证明,报考农村小学职位的,另需持本人户口簿或父母及配偶一方户口簿及相关证明,或长期在内乡居住的有关证明。
每人只能选报一个职位,多报者无效。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
报名时间:2017年8月7日—8月11日
报名地点:内乡县人才交流中心
(三)考试
所有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须参加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采取异地命题,异地改卷。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40%。 考试内容:教育学、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新课程理论及教育法律法规。
笔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用职位l: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面试异地命题,聘用异地考官。面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60%。主要考察应试人员学科知识、教师基本素养、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面试采用试讲的办法进行。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试讲教材:报考小学教师职位的,试讲内容参照小学四年级现行相应学科教材;报考特教学校职位的,试讲内容参照特教学校现行四年级语文教材;报考实验初中、内乡初中、菊潭学校、实验学校教师职位的,试讲内容参照初中七年级现行相应学科教材。
(三)体检和政审
根据考试成绩按拟聘用职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政审人员。体检按《河南省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有关规定进行。
政审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进行。主要是对考生的政治表现及有无违法违纪现象进行审查,同时对考生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政审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的,除农村小学外,不再递补。
(四)公示及管理
1、公示:对通过考试、体检、政审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有关手续。
报名者凡在规定的时间未参加面试(试讲)、体检、政审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2、管理
(1)报考者一经聘用,要服从教育主管部门安排。
(2)聘用者一经聘用,工资福利待遇、评聘职称、岗位晋升等参照公办教师办法实施。
附件1:内乡县政府购买服务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
附件2: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详情请登陆内乡政府网、内乡亲民网查询。
请关注:内乡县人才交流中心微信公众号
咨询电话:0377-65329189 0377-65333274
1.2017年政府购买服务招聘教师职位表
2.2017年政府购买服务招聘教师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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