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面试的考生:
请按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复审,如无故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具体复审信息如下:
资格复审时间:2017年8月15日9:00至17:00(中午12:00-14:30休息)
资格复审地点:天津市宁河区经济开发区五纬路1号增1号,宁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人才流动窗口。
所需证件:身份证(反正面印在同一张纸上)、户口本(本人页)、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请按以上顺序整理好a4纸张复印件。原件审后即退,复印件备案留存。
收到该通知的考生发送短信“姓名+招聘单位+收到”至15620970630
天津市宁河区司法局
2017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