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推进十五年免费教育,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全县教育可持续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迫切需要,适应教育教学改革需求,根据2017年8月4日第27次县长办公会纪要精神,结合全县教育系统教师队伍实际情况,现就义务教育、学前教育段见习教师通知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义务教育、学前教育段教师见习岗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府谷户籍、1987年8月1日以后(含1987年8月1日)出生的、档案截止2017年8月10日下午6时前进入府谷县人才库且具有学位证书的毕业生。
3、截止2017年7月31日前因婚姻关系落户府谷、且学籍档案在府谷县人才库代管、配偶一方籍贯必须是府谷的毕业生持结婚证、户口薄等相关证件亦可报名。
4、学历条件:
(1)应聘义务教育段教师见习岗位者须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师范专业二批次本科(不含专升本)及以上毕业证书的毕业生且具有报考岗位学段或以上学段教师资格证书。
(2)学前教育段教师须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不含专升本)及以上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具有申报岗位的专业条件并持有申报岗位学段或以上学段教师资格证书(申报岗位专业为:学前教育、幼儿教育、音乐学、音乐教育、音乐表演、舞蹈学,体育教育、运动训练、社会体育,美术学、美术教育、绘画、师范类师范专业)。
5、考生根据条件报考岗位,符合义务教育段岗位要求者不得申报学前教育段岗位。学前教育、幼儿教育、音乐学、音乐教育、音乐表演、舞蹈学,体育教育、运动训练、社会体育,美术学、美术教育、绘画专业、三批次师范类师范专业本科只能申报学前教育段岗位。
6、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方法步骤
(一)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11日-2017年8月12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址:府谷县新区社保大楼一楼。
3.由本人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薄或户籍证明、结婚证原件复印件(档案代管人员)、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四张进行报名。证件不全者不予报名,不得由他人代理,对所发现的持伪证或冒名顶替者一律没收证件及相关材料,同时进行登记,今后再不得参加县内各类招聘考试。
(二)笔试。本次教师见习岗位招聘按学段(义务教育段、学前教育段)采取笔试形式(具体时间、地点安排详见准考证),笔试内容为教育基础理论知识。
(三)体检。笔试结束后,对笔试成绩进行公布。成绩60分及以上者视为合格,按“考聘办”通知,定时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体格检查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标准执行。
(四)公示。笔试、体检合格后,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若有反映或举报,经调查核实有问题者,取消见习资格。
三、聘用及待遇
经过资格审查、笔试、体检合格且公示无异议被聘用的见习教师工资待遇比照县内教育系统见习生待遇执行,由教育部门负责日常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咨询电话
府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8712556 8734363)
府谷县教育局 (8755902)
府谷县教师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