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县初级中学(川口新建学校)是县委、县政府投资新建的一所高标准、全封闭、寄宿制初级中学。为了打造一支师德高尚,爱岗敬业,结构合理,业务精湛的高素质教师队伍,努力建成全县一流,全市知名的初级中学,确保该校2017年秋季如期开学,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教育系统公开选聘教师。
一、招聘计划
共招聘58人:语文10人、数学10人、英语10人、政治4人、历史3人、地理3人、生物3人、体育5人、音乐3人、美术3人、信息2人、心理2人。
二、选聘对象
全县公办学校在编、在职正式教师。
三、招聘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师德素养,较高的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2、具有中学及其以上教师资格。
3、本科及其以上学历,且专业必须与所带学科相符。
4、年龄40岁(1977年后出生)以下(获得市级及其以上教学能手者可适当放宽),必须有基层学校任教经历。
5.附加分
(1)近三年被评为县级骨干教师,每次加1分。
(2)在县级以上赛教中获奖,县级一等奖加3分、二等奖加2分、三等奖加1分,市级加4分,省级加6分。
(3)受各级党委、政府,教育行政、业务部门奖励的,县、市、省、国家级综合荣誉分别加3、4、5、6分;单项奖分别加1、2、3、4分,同一类奖项只加最高格次分,不重复。
(4)国民教育全日制师范类院校一次性本科学历加1分,研究生学历加3分。
个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附加分。
按照总成绩分学科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录用教师。若出现成绩并列,则优先顺序为:试讲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高者优先、附加分成绩高者优先。
6、公示
根据考试、试讲和荣誉加分成绩,择优确定拟聘用教师,并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结束后,报“四制改革”领导组审批。
7.聘用
签订聘用合同
富县教育科技体育局
2017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