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彭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17年眉山市彭山区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拟聘用
人员孙柯琪、李郁橦两位同志办理审核确认手续的通知
根据《2017年眉山市彭山区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孙柯琪、李郁橦两位同志目前已完成拟聘用人员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现就拟聘用人员办理审核确认手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确认时间及地点
审核确认时间:眉山市彭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另行通知拟聘用人员。
审核确认地点:眉山市彭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议室(地址:眉山市彭山区凤鸣镇西街98号,政府大楼3楼,联系电话:028—37627056)。
二、报到所需材料
(一)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等原件;
(二)招聘岗位要求的职称资格证、执业资格证等原件;
(三)受聘人员如系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
(四)请考生务必准时报到,逾期未到,视作自动放弃。
本公告由眉山市彭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8)37627056。
眉山市彭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