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中共广州市越秀区委宣传部决定在全区区属各党政机关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范围内公开选调科级以下职位公务员1名(副科长、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均可)。
一、资格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观念和纪律观念强;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有较强的文字综合、口头表达和策划组织协调能力;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敬业廉洁,遵纪守法。
(二)全区范围内实施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公务员,在编在岗满1年(时间截至2017年8月30日),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以上等次。
(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四)身体健康。
(五)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7年8月30日以后出生)。
(六)正在试用期或未达到服务年限的;与本部门工作人员有夫妻、直接血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有其他规定不宜办理转任情形的均不列入选调范围。
二、选调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
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报名资料的电子版可通过OA系统发送到“区委宣传部”账号,原件请在报名时间内交区委宣传部工作人员核对。
2、报名材料
《中共越秀区委宣传部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并提供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现任职务证明材料、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大一寸免冠蓝底彩色近照3张(其中1张贴在报名表)。
3、报名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8月23日中午12时止(现场报名截止时间为8月23日中午12时)。
4、报名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83号1005室,联系电话:83268136。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者提供的材料核对审查其是否符合报考职位的资格条件。不符合选调条件者,取消报名资格;符合选调条件者,经审定后通知参加考试。
(三)能力测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形式分两轮进行,先进行笔试,根据笔试情况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笔试重点测试应试者做好新形势下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及文字写作、分析解决实际工作问题的能力。
面试重点测试考生个人的特长优势、领导能力素质、个性特征、专业知识等方面对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
(四)组织考察。
根据能力测试综合情况,与所在单位沟通考察,提出选调初步人选。人选达不到部相关要求的,取消选调岗位。
(五)跟班学习。
选调初步人选在我部进行跟班学习(具体学习时间与调出单位协商确定)。
(六)考核转任。
根据人选跟班期间的表现,我部研究确定选调人选,按有关规定办理公务员转任手续。
三、组织纪律
选调人选在选调过程中有如下情形之一的,取消选调资格:托人说情打招呼的;原单位不同意选调的;不服从组织安排的;提供虚假报名材料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选调资格的;考察不合格的。
四、本公告由中共广州市越秀区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广州市越秀区委宣传部
2017年8月16日